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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执意要教我射击,就在四月初的某个午后。
那天他带着他的队员们去搞团建,说来局子里的人,团建也搞得很清奇,一群哥们儿凑在一起勾肩搭背呼啦啦地打商量,首选地竟然是靶场,反倒更像是一场临时起意的拉练。
我忙完公司里的事,难得下了个早班,绕路去接他回家的时候,远远就瞧见穿制服的特警队员们正一溜儿站着打靶。
在青空云影之下,赏心悦目得好像一排新栽上的小白杨。
对于会见先生的同事这件事,我一直都不怎么避讳。
尽管一般来说,就算是最遵纪守法的市民,对这个职业也总会有点敬畏之心。但我不同,探手摘得这么一朵俏警花,堪称我今生的绝佳履历,若能得到在人前嘚瑟一下的机会,哪有不乐意的道理。
于是我打电话说我要去接他,说得心猿意马,说得坦坦荡荡。
他手底下的人当着他的面喊我“嫂子”,也喊得亲亲热热,喊得万分殷勤。
我站在靶场边朝他挥手,尚且隔了很远,那群爱看热闹的小伙子就先欢呼着哄笑起来了。
先生这个队长,向来威信绝佳,治下也严中带疏。
我来找他,算是家属现身,队员们就挨挨挤挤地跟到他后面看热闹。
有个谁搡了他一把,说了几句揶揄话,他板着脸,曲起手指,回身就敲在了那年轻的小警官脑门上,跟立威似的。
仲春季节暖风和煦,把喧声和笑语一并随风送来,吹得人心上的柔情像河堤上的绵柳,密密匝匝地冒着新芽,让我不由得加快了步子。
等小跑到他跟前时,已经觉得有些热了。
“路上堵不堵?”先生抬手摸了摸我的额头。
他的掌心干燥,被我额头上沁出的细汗濡湿,便蹙了蹙眉头。
这时节才升温,我又不信什么春捂秋冻的老话,早早地换上了夏季轻薄的衣服,先生虽没出言干涉,但总是偷偷担忧的,生怕我不留神被吹感冒。
这点眼力见,我还是有的。
“不堵呀,”我便赶紧取下背包岔话题,“我给你们带了饮料来。”
甘蔗汁清甜爽口,拿小塑料瓶密封好,是我在公司楼下的水果店现榨的。
他的队友们大多很年轻,职业性质使他们注定要将一生最为芳华的年纪贡献给这个岗位,而年轻人,也总有几分嗜甜。
我把甘蔗汁挨个分给他们,先生在一旁帮我的忙,他不伸手去递,喊一个名字就随手一抛,果汁瓶在空中划出或长或短的弧线,也总能稳稳被送到点到名的人手里。
后来我就索性不再自己松手,乐得看他玩抛物线的游戏。
这样的先生是我鲜少得见的,却也叫我喜欢得不行。
他的身边有队友,被热闹的笑语簇拥,年轻人的乐观和坚毅环绕着他,犹如不老不散的云翳。
集训的那些年随风而去,风霜催折锻造出他一身的钢筋铁骨,却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苦相,天性中携来的纯粹,让他时至今日仍然如秋空一样干燥爽朗。
“这边没什么事,我陪你先回去?”他发完了饮料,回头来问我。
“你们先玩着呗,”我笑眯眯地退开两步,做了个请便的动作,“我围观就好了。”
“不觉得无聊?”
“怎么会?这儿有这——么多帅气的小哥哥啊!”
这话就是我故意说来撩他的了。
在有关我的事情上,他的心眼向来小得不行,原本,我以为他怎么也要醋上一醋,再秀一手绝活好断了我爬墙的心思。
没想到,醋坛子白先生却难得没让我计划通,只挑了挑眉,从容道:“能帅过我?”
他的身后传来一阵此起彼伏干咳:
“帅不过帅不过!”
“老大别谦虚啊!”
“在白队面前,那必须甘拜下风!”
“嫂子,白哥这‘警花’的称号,不是您最先喊出来的么?”
先生听不得“警花”这两个字,赶紧回头踹了那起哄的小警察一脚:“瞎说。”
表情还是不动声色,耳根却偷偷摸摸染上了一点薄红。
“说得也对,反正都帅不过你,”我憋笑,“那我不看别人,就看你?”
先生摸了摸鼻子,旋即干咳一声:“那多无聊。”
他抬手拉过我,将我推到他的靶位前,“不如你来试试?”
要我说,看他从来不算什么无聊事。
反倒是打靶,才真的让我提不起什么兴趣。
只是先生看起来很坚持。
自从我们在一起之后,他在这方面,好像总是很坚持。除了射击,从前还有过拳击,甚至近身格斗。
诸如此类的防身技巧,他统统对我倾囊相授,虽不要求我学得很好,但我若表现得出一点儿好学的心思,他就会显得很高兴。
对此我呜呼哀哉,想着,我明明只愿做个娇滴滴的小女子,他却怎么总有个倾向,想把我往暴走萝莉那方面养呢?
“你是不是对暴走萝莉有情结?”有一回我忍不住,这样问他。
想他最开始喜欢我的那时候,才读高三,还挺小,十七八岁,原本是最偏爱成熟稳重的御姐挂的年纪,结果被我这么个水灵灵的学妹带歪了,从此奠定了一生的审美。
因此对小姑娘有偏爱,那也算不得什么稀罕事。
“暴走萝莉是什么?”
“一个游戏人物,金克斯,英雄联盟你打没打过?”
先生不打这个,于是善用百度,去瞻仰了一下暴走萝莉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按熄手机屏幕之后,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没有什么情结。”他说。
半晌后,又慢吞吞地补充道:“怎么穿得怪暴露的。”
我哈哈大笑,很不客气地出言揶揄他:“怕什么嘛,反正我是不会那么穿的。”
先生是个十足传统的人。
他同我那位素未谋面的公公,父子关系算不得和睦,但铁马金戈的血统倒是一脉传承。
老辈人军旅一生,刻板从骨子里修炼出来,先生虽然歪长了一身反骨,这点守旧倒是没得差。
我的个人兴趣和审美,囊括穿着打扮这之类,他从来都不管,哪怕有时候觉得不合适,也只在我实在作死的情况下,才能强硬说出一个“不许”来。
悦悦常说他狮子座大男子主义,凶起来说一就不能听二,让往东就不能往西。
可她不知道,倘若我能乖乖服个软,要这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也不过只是一个眼波间的事罢了。
他的温柔素来笨拙,关照一向朴素。
如人饮水的事,我是不常与旁人道的。
“射击,我学来做什么?”
但纵然如此,被他按到靶位前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这样问。
我国持枪不合法,我也不是他局子里那些娇俏又精干的小女警,这项技能就算点开,也至多能叫人搁枪之后心生豪迈,能唱个《打靶归来》?
“刺激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和灵活性,锻炼反应能力。”先生一本正经,边替我带上护目镜。
“你是嫌我兴奋性灵活性不够?”我难以置信,“还反应能力有问题?”
他叹了一口气:“我是觉得,你总要好好保护你自己。”
这样的论调说来是老生常谈了。
他想要我好好保护自己,可他几时给过我这样的机会?
从前我们成婚之前,我被BS组织的那帮鳖孙像小白鼠一样盯着怼着,每每就要小命不保的时候,哪次不是他穿云破雾地来救。
我当然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偶尔还能玩个智取。只是他充当救世主的情况实在太多,人又总是贪图安逸的,日子一长,他仿佛就成了安全感的代名词。
“手要稳,盯住目标。”
“腿,”他穿着警用皮鞋,抵到我微微分开的脚踝中间,左右踢了踢,示意我再站得扎实一些,“与肩宽,站稳。”
护目镜后的视野一片清明,他炽热的呼吸就喷在我的耳侧。看热闹的小警员们在边上一个劲儿地起哄,但声音虚虚实实地传过来,我听得不太真切。
枪很沉,不远处的枪靶被阳光照成了一个发亮的影子,十分晃眼。
这让我不知怎么有点紧张,握着枪的手心也一个劲儿地冒着虚汗。
“白起……不然我不打了吧……”
“算了,”他叹了一口气,“我带你”。
我还来不及反应,已经被他整个人收进了怀里:“你啊。”
“我怎么了,”我顿感委屈,“为什么要我保护好自己,你不是一直在这里?”
“我当然会一直在。”他顿了顿,“只是你厉害一点,我会更放心一些。”
然后——
他握着我的手,坚定地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巨响过后,后座力把我猛地弹进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坚实,撞得我头昏眼花,但他扶着我的手臂,又揽住我的腰,这是个禁锢的姿势,我只好拿十指胡乱地揪着他的衣角,一个劲儿喘气。
“枪打得不怎么样,”他却愈发收紧了怀抱,凑到我耳边小声道,“但投怀送抱的业务挺熟练,还不错。”
我:“……”
白起竟然撩我!
这是我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念头。
向来都是我去撩他的,他并不常这样蓄意撩我。于是这难得的一回,我权当他是在班门弄斧,便想,得找个办法扳回一局。
“白起。”
“嗯?”
我转过身,并起食指和中指,在他胸口轻轻一点。
“砰——”
击中你了。我无声地说。
这招果然有奇效,因为很快,四周就起了风。而他就在这样的温柔的风里陡然愣住了。
“怎么样,”我得意道,“是不是把你一击必杀?”
他沉默片刻,缓缓抱紧了我:“……是。”
紧接着,又突然低声补充,“第二次。”
“第二次?”我疑惑,“第一次是什么时候?”
“很早之前了。”
当他说起很早之前的时候,那必然是真的很早之前了。
这是我们心照不宣的默契。
他一提,我就能懂。
很早的那个时候,也刚好有首很流行的失恋情歌是这样唱的:“朝我心上用力地开一枪”。
随后的一句不怎么吉利,便不提了。
我突然想——
那轰烈的,我无知无觉的第一枪,是什么时候击中他的?
在那个初见的雨日,又或者在无数个起风的日子里?
在我听不见的地方,总有那样一声摧枯拉朽,而后柳暗花明的巨响。
那颗子弹嵌进了他的心房,就像一颗残酷的种子,将伤口周围的骨骼肌理都腐蚀为滋养它的土壤,然后慢慢地,日复一日地蚕食思念来成长。
我没敢问他,时至如今,第一道枪伤痊愈了吗?
但此时此刻,我就在他怀里。他的同事们笑着闹着,在一旁纵情地吹着口哨,尖叫着起我们的哄。
这个四月明媚而芬芳,我们早已能够名正言顺地相拥。
我忽然就不愿再去回溯许多。
因为——
我能清晰地听到他胸膛里,有朵玫瑰花缓缓开放的声音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