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双花/叶蓝]昨夜微霜初渡河·罗雀枝

  

之一·绘魂扇 

之二·点睛笔


※主CP双花, 公孙树X雀鸟

OOC,OOC,OOC,私设如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叶蓝一直会有,下一篇刷林方还是韩张容我想想,还是剧情废

※唉,这种言情的调调改不了了,看过一笑就好

※前排带我的画手  @请不要在墙上画大小眼儿 ,女票 @Natsume ,相好 @猫丁鱼 



昨夜微霜初渡河 

之三·罗雀枝

 

 

壹:

春暮的气候渐渐暖了,四月的熏风一吹,身上的薄汗珠子便细细密密地钻了出来。

初霜城临海,城中民风很是开放,这才几日艳阳高照,女儿家们便纷纷换上了轻纱衣,执起了绣工精巧的纨扇,满城皆是窈窕身段并琳琅笑语。

天气渐热,绘魂扇庄的生意自然一日好过一日,兼之小蓝老板有一副好脾气,往来送迎间逢人三分笑,前来买扇的人莫不抽空同他闲暇地交谈几句。

 

“小蓝老板您可听说了么?今年城里怪事多啊,譬如城东那株公孙树,原本去年被雷劈了一道早就枯了,谁料今早又发了新芽!”

蓝河正往客人选购的一把紫竹扇上绑蜜结迦南的扇坠,闻言抬头瞥了一眼在一旁绘扇的叶修,应道:“枯木逢春,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罢?”

那客人“啧”了一声,只作他是不清楚情况,忙解释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枯木,被雷劈过按理来说是死透了的,哪能这么容易就逢春。”

“许是那道雷原本便劈错了吧。”蓝河随口笑道,边说着手下动作却不停,熟练地将扇坠扎好,又拿雕花的檀木扇盒装了,扎上绸带,才递到客人手中。

“盛惠,十两。”

 

——枯了的公孙树发了新芽,这一整日城里都在传这件事。

也不知是凶兆还是吉相。

 

晚间的时候牵了引魂铃,叶修照例开张卖魂,镇魂香里更鼓声不断,将屋檐下那凡人听不到的铃声拨出去好远。

蓝河在一旁点一批新扇,糊扇面的时候突然想起白日里同人说的事,便开口随意问:“是你上月画给那只雀鸟的魂?”

叶修搁了点睛笔,拈起书案上方才画好的一副扇面晾到架上,道:“可不是么,这因果轮回,谁欠谁的都跑不了……”

言至此忽又顿住,倾耳听了听寂寥长夜里的风声蝉声,收了话头回头来望着蓝河一笑,伸手指指门外:“喏,正主来了,可不是方便你询问。”

蓝河闻言一愣,下意识一扭头,便见原本虚掩着的店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个身着红色织锦长衫的漂亮男人探进头来,颇不情愿地冲叶修喊了一声:“叶先生。”

 

贰:

张佳乐经过初霜城歇脚的时候,停上了这株公孙树的。

时值初秋,蒲扇似的银杏叶簌簌地染了满树金黄。雀鸟挑了根长枝停下,敛了翅膀抖落一身薄露便埋下头去啄羽毛。

结果啄到一半便觉得自己脚下的枝桠抖了抖,起先还只当是有风吹动,并脚跳几步换了个地方,还没站稳,便听到有个沉稳的男声响起来:“小雀儿,你换个边吧,我那边的枝伤过的,不太能受重。”

被他一声喊的小雀儿吓得翅膀一扑腾,直直就掉下了树枝。

 

孙哲平在初霜城已经待了几千年。

最开始的时候,这地界只是一片浅水泽,填海的精卫鸟衔着陆上寻来的石子途经的时候,从石缝里掉落了这粒公孙树籽。公孙树是上古灵树,在这一湾湿润的浅滩里生根发芽,将沧海守成了桑田,将一片荒泽守成了人马络绎的初霜城。千年间迎风经雨,无数的鸟儿在他身上做窝,歇脚,飞来又飞走,活了太久的老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们去了。

——若不是张佳乐正巧踩上了他的伤处,对这只偶然闯过来的雀鸟,孙哲平也是这样打算的。

 

正梳理羽毛的小雀儿落地便化成了人形,一身红艳艳的织锦,衬得眉目很是精致,半长的发在脑后扎成一小揪马尾,眨着一双桃花眸围着公孙树转了好几圈,又伸手戳了戳树干,才道:“你出来说话呀,和一颗树说话有些奇怪……”

话音刚落,眼前便显出了个青衣男人的形。

孙哲平这些年甚少从本体中出来,陡然现了身颇有些不习惯,下意识拉住张佳乐还在树身上戳着的手制住了他的动作,道:“你能化出人身,倒是有些修为。”

雀儿精瞥他一眼,颇有些得意:“我四百九十七岁了。”

孙哲平只笑笑,心说小孩儿还挺有志气,转身正要回原身里,听得张佳乐在后面问他:“哎哎哎,你别急着走啊,刚才你说你受过伤,是什么伤这么些年还不好?”

孙哲平闻言一回头,正见小雀儿在他身后眨着一双桃花眸,眼神格外诚恳,便抬手露出左腕,又指了指他方才落过脚的枝桠,道:“陈年旧事了,偶然遭过天雷罢了。”

张佳乐一蹙眉:“我听闻公孙树都是上古灵树,怎么也怕天雷?”

孙哲平只摇了摇头,笑道:“那时候修为不够,而今确实不怕了。”

雀鸟闻言亮了眼睛,伸手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笑意里带了些试探,道:“同你商量个事儿,我飞了这么久也怪累的,不如借你这儿搭个窝落户吧?”

 

叁:

张佳乐原先并不叫张佳乐。

还是四百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是平平凡凡天生地养的一只雀鸟,在一户张姓人家檐下做着窝,那家三个孩子的名字分别作“佳平”、“佳安”、“佳喜”。午夜里在窝里打瞌睡,雀鸟偷听到张家夫妻两个的闲话,听他们说以后若再生个小女儿,名字便叫“佳乐”。

——不是什么宅门大户,儿女平安喜乐便已经是父母一生的企盼了。

后来日月盈亏间,三个孩子长大各自成了家,张家两口子作了古,那小女儿仍然没有出生,雀儿精却修成了人身,便给自己起了这么个名字,就叫“张佳乐”。

 

孙哲平听着他说往事,笑得满树叶子簌簌作响,擦过一阵阵细碎的风:“乐乐,这是个女孩儿名。”

张佳乐从窝里跳出来,扑扇着翅膀埋头就啄他:“可是小爷是公的!”

孙哲平很给面子地喊着“别啄别啄”,一边应他:“知道知道,你是公的,公的。”

雀儿收拢了翅膀,也不回窝,就在他的枝上蹦蹦跳跳,撩拨枝桠间结网的蜘蛛,又去追偶然途经时探头来看看热闹的蝴蝶。

 

老树枝叶繁茂,树冠笼下柔密的阴影,漏下四季的晴雨。

自打张佳乐在这里做了窝,他便不许别的鸟兽近孙哲平的身了。

公孙树生长了几千年,天地做穹庐,餐风饮露,却陡然被一只雀鸟认了主。每日里看着张佳乐啄走那些喜鹊乌鸦,扑腾着翅膀做出一副“这是我的地盘”的样子来,倒也有趣。

得了闲也会问:“哪有你这么容不得人的,这么大块地界,匀一点给别个又碍不到你,我都不介意了。”

雀儿歇在树枝上打瞌睡,懒洋洋地掀了掀眼皮应他:“我不去找别的树,你也别让别的鸟歇脚,这才是公平买卖,要不然我不是太亏了。”

啧,还挺有理。

 

初霜城地处临国东南,毗邻东南二海,东海有岛蓬莱,南海有岛仙灵,年深月久往来通达间,城中日渐鱼龙混杂,仙妖人各族倒也各司其职,处得和和气气。

每月初一十五的集会是大事,张佳乐活了四五百年了,还是改不掉天性里的那股子爱热闹,每逢上日子便要拉着孙哲平化了人身去街市上游玩。

凡人过的家常日子到底是和异族不同,因为商业发达,街上大大小小的店铺鳞次栉比,吃食玩物的种类也繁多,雀儿精倒是每一回来都觉得新鲜,沿着街在各个店面里晃悠。

法术变来的白花花的纹银尽用来购那些糖霜糕点冰糖葫芦了。孙哲平在一旁看他吃得开心,也笑他多大年纪了还爱吃这些小玩意儿。

张佳乐咬着糖山楂,含含糊糊地驳他:“有乐不享,有好吃的不吃,白白修得人身做什么用?”

孙哲平摇头笑了笑不置可否。

于是雀鸟说到做到,有乐便享,有好吃的便吃,绝不辜负自己辛辛苦苦修来的人身。

春天的时候拿根长杆去打香椿,一仰头又被天上飘着的燕子风筝引了神,使些小法术弄断了人家小姐的手中的风筝线,偷偷摸摸自己捡了挂在孙哲平的树桠上,春风一吹,风轮便呼啦啦地转,远远看上去好不滑稽。

夏天日头烈烈地挂着,雀鸟畏水,不敢下河去凉快,天天就缩在逢梅酒馆里喝冰镇梅子酒,一喝到微醺便又忘了性,同人猜拳拼酒没个正经,好多次都要孙哲平亲去寻人,酒馆的林老板便也不客气,“呵呵”一笑捧上账本请他划掉今日的账目,道一声“盛惠”。

秋天满树翠绿被洗成金色,雀儿一身的黄绒绒,躲进去便找不清飞到了哪儿。

到了冬天,公孙树便落了叶,光秃秃的枝桠横亘在冷风里,往年这个时候孙哲平会在原身里睡上一觉,总归醒的时候又是一年春早。可是这年身边多了个张佳乐,雀鸟化成了个裹着一身大红织锦棉袄的俊秀公子,拉着他直接进了城里最大的酒楼,挑了间上好的厢房开口便是包下两个月。

孙哲平看着他进了房,直接就扑到榻上打了个滚,滚松了脑后的那撮小马尾,半长的发有些凌乱地垂在肩头,衬得他一脸惬意的懒劲儿。不由得笑:“你要住人间的厢房便算了,好端端的把我拉过来做什么?”

张佳乐伸了个懒腰挑眉看他:“大孙你一棵树,难不成还要冬眠?”

孙哲平走过去将他掉落在床榻上的发带捡起来握在手里,应道:“原本是有这个习惯的。”

雀儿精闻言“哼”了一声:“大把年纪了,怎么活得跟清修一样,也不见得你能成了仙。”

“你又知道我向来都是清修的了?”孙哲平笑着摇了摇头,摊开掌心将发绳递过去,道:“譬如今次,便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张佳乐挑起一双桃花眸笑盈盈地看着他,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教也。”

 

肆:

这么一晃眼,日月打马过了三年。

一千来个晨昏里,雀鸟的羽毛长得丰满了些,泛着漂亮的光泽,公孙树靠阳的树冠上抽了新枝,发了葱绿葱绿的新芽。

 

初霜城的清早一脉静谧,张佳乐被朝阳晃醒,循着本能往日光那边挪了挪,挑了个梢头站了便亮嗓子,雀鸟的啼声比不得黄鹂婉转动听,但好在又脆又亮,响在将醒未醒的城巷间十分清朗。待尽了兴四一环顾,张佳乐才发现自己正站在孙哲平旧伤的这一片枝桠上,吓得赶紧扑腾翅膀飞起来。

“大孙大孙,你的旧伤还疼不疼?”

孙哲平亦是刚刚才被他的鸣声扰醒,那几声脆啼像滴落在山谷的幽泉,响得人心头都清凌凌的。一时竟忘了又被他碰到伤处这件事。这时候听他竟似比自己还担惊受怕得厉害,便笑道:“旧伤了,哪里还会疼。”

张佳乐收起翅膀,小心翼翼地挑了根粗枝停了,又蹦跳着去蹭了蹭他的树干,说:“你要是旧伤成了新伤,我的罪过就大了。”

孙哲平闻言一笑,化成了人身立在树冠下,朝树上的雀鸟招了招手:“乐乐,下来。”

张佳乐飞落到他的掌心里,又在他的手腕上的伤处轻啄了啄:“真不疼了?”

“不疼,我如今天雷也不见得怕。”

雀鸟黑漆漆的眼睛眨了眨,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好半天之后才低低地嘀咕了一句:“不怕便好。”

见孙哲平含笑看着自己,便又飞离他的手心,一转身落地化了人身去扯他的衣袖:“不说这个了,大孙你听说过么,最近有一只孔雀临近成年要上仙灵岛,必然是要途经初霜城的,到时候我跟着她,指不定能捡几尾掉落的孔雀羽!”

孙哲平闻言一愣,有些无奈道:“也不见你勤恳修炼,怎么一天到晚动的这些歪主意?”

 

——凰雀两族是禽族翘楚,存于当世更是天身尊贵,凡间难见。凤毛雀羽这类助于禽族增长修为的圣品,自然也是最被肖想的。

孔雀一族八百岁始算作成年,成年的仪式办在南海仙灵岛,小孔雀得跋山涉水,凭一己之力赶到南海,过了仪式开屏展羽亮给族人看,才算是正式成年,准入天界。个中路途遥远万里迢迢,往往要花费许多时日,这也是凡间的禽类最有可能得一支雀羽的时机。而一支雀羽的精华抵过禽族近三百年的修炼,好处自是不必言说,也难怪张佳乐打起了这个主意。

雀儿桃花眸一闪,神色里多了分狡黠,道:“这怎么能算歪主意,至多算是投机取巧,再说了,城里这么多飞禽想是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哪有那么容易便得手的。”

孙哲平却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缓缓道:“我同你说个故事罢。”

 

伍:

三百年前,孔雀一族的少主空羽临近成年,独赴仙灵岛参加成年仪式。

他生在北海之滨,横跨整个大陆赶到南海边上已是疲累不堪,偏生又被路上撞见的一只小凤凰“孔雀哥哥”“孔雀哥哥”地缠上,自然有些不耐。未料那小凤凰年轻气盛,恼他对自己爱理不理的,一时任性便趁他不备点了把凤凰火,烧了他的尾羽。

凰雀二族皆为神鸟,旁人哪里轻易伤得了他们分毫,偏生凤凰最怕孔雀箭,孔雀最怕凤凰火,也讲究的是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

空羽的尾羽被烧掉了一把,自然无法上岛,便歇在了临海的初霜城养伤,就栖在孙哲平的矮枝上。

小凤凰见自己闹大了事,也不敢回家,捡了城里一株老梧桐住了,天天有事没事便往空羽这边跑,跟在他身后粘着他泫然欲泣地讨原谅。

那时候初霜城尚不比如今的繁华,但陡然来了一双凰雀,倒是让城里的禽类个个蠢蠢欲动的。空羽在城里留了好几个月,素来不太拒人的公孙树在那段日子里也是难得的强硬,摆出生人不近的姿态来护着空羽养伤。

总归他是灵树,空羽是神鸟,除了那只小凤凰他没辙,旁的还真不是轻易近得了他的身的。

几月之后空羽的长出了新的尾羽,虽然不抵从前的绚丽,但也足够亮给族人看了,临行的时候稳重自持的孔雀族少主同孙哲平拜别,只言大恩他日必报。

孙哲平活了几千年,倒也不图这个,笑了笑便随他去了,也未放在心上。

 

后来再见已是一百多年后,空羽成年后便继承了孔雀一族族主的位置,额上配着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瞧来温文有礼而又庄重自显,身边还是跟着当年的那只小凤凰,也长成了面如冠玉的翩翩少年模样,待人总是冷冷清清的,偏生粘着空羽的那股子劲儿还和少时候一模一样。

一雀一凰化了人身,寻着孙哲平言谢,空羽便是在这时,送了他一支孔雀羽做谢恩礼的。

 

陆:

张佳乐盯着孙哲平捧出来的雀羽眼睛都快直了。

——是真正的孔雀翎,平平凡凡躺在他的掌心也有光华流转,溢彩流光地挠着雀儿的心尖。

张佳乐勾起眼角瞥他一眼,有些紧张地舔舔唇:“大孙……这东西你要着……也没什么用啊,怪糟蹋的……”

孙哲平一笑,反手又将雀羽收进了袖里,道:“等你五百岁的时候,我送你做生辰礼。”

张佳乐闻言差点咬了舌头:“大孙你别逗我啊!”

“不逗你。”

“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说送就送?还说不是逗我?你逗我吧!”

孙哲平微蹙起眉:“不是你自己说,我拿着没什么用,怪糟蹋的么?”

雀鸟的眼睛亮晶晶的:“是我说的,哎你可别反悔!”

 

柒:

这一年的秋是伴着雷声来的。

按说夏季多雷雨,秋雨总是细腻哀婉,何时见过入了秋还这么轰隆隆打雷的。雀鸟天生畏惧这个,天天缩在窝里不肯动,时不时还发个小抖。

孙哲平将满树鎏金色的叶子抖得簌簌作响,问他:“乐乐,这雷也不是大得很,怎么把你吓成这样?”

张佳乐把头往自己翅膀里埋了埋,小声应他:“这不是雷,是我的天劫要到了。”

 

相遇那年四百九十七岁的雀鸟将满五百岁了。

妖族每逢五百年历一次天劫,其中最难熬的便是头一次,修为不够倒不是最要紧的,但就听着雷声轰隆隆地劈下来,都要吓掉半条命去。

张佳乐平素里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遇到这种性命攸关的大事,却还是担惊受怕得很,天天魂不守舍地掰着指头数日子。

孙哲平还是跟往常一样笑他:“乐乐别怕,我在。”

雀鸟从窝里跳出来,在他的枝桠上蹦跶了几下活动筋骨,语带羡慕地说:“我要是同你一样不怕天雷就好了。”

话音刚落,一个闷雷劈下来,吓得他又缩回了窝里。

 

这么揣着心思惴惴不安过了好几日,眼见着便是经天劫的日子了。

这天张佳乐化了人身,锦衣小公子垂头丧气地坐在公孙树下倚着粗壮的树干,有些留恋地摸了摸起皱的树皮,叹道:“大孙,要是我死了,就没有人烦你了,以后你愿意留几只鸟在你这儿歇脚都行,我再也管不到了。”

正说着,就见树后转出一个眉眼熟悉的青衣男人。

孙哲平一把将他拉起来,整了整他锦衣上的褶皱,蹙眉道:“好端端的说什么丧气话,历个天劫能吓成这样,有我在,必定护你周全。”

张佳乐抿了抿唇望他一眼:“你当真不怕天雷?”

孙哲平道:“我活了几千年,劈你这五百岁的小雀儿的天雷能奈我何?”又怀中的孔雀羽捧出来递到他手中:“早先答应你的,拿这个做你的生辰礼,你得了增补的修为之后,更要勤加修炼。”

小雀儿闻言眸光一亮,慎重地接过那根羽翎,雀跃道:“大孙,你对我这是救命之恩啊!”

孙哲平似有喟叹道:“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你不是已经许了我三年了么?”

 

捌:

那晚初霜城下了十余年不遇的一场大雨,电闪雷鸣一整晚间,积水成河,侧耳满是哗啦啦的流水声。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人发现城里那株老公孙树落叶的时辰比往年提早了,这还是初秋,一阵秋风吹过,银杏叶子便簌簌地响,而后呼啦啦地掉落了一地金色。

 

张佳乐在树枝上蹦跳着喊他:“大孙,大孙!我过天劫了!”

风穿过树梢,带来远处的莺鸟鸣,近处的人声沸,可是偏偏没有谁来应他。

雀儿埋头啄了啄自己愈发丰满漂亮的羽毛,心道:估计是大孙替自己挡了天雷,要好好歇息一段时日吧?

 

转眼秋过了,一场雪覆没了人间万象。

城里来了个绘魂师,这事在妖族里传得沸沸扬扬,平生夙愿未了的个个都打着主意想去会上一会。

张佳乐照例化了人身去人间包上好的厢房。屋子里炭火烧得很旺,他在一室洋洋的暖意里推开窗,寒风涌进来也不惧了,只见窗口正对着那株落了叶的公孙树,枝头还缀着些零星的雪痕。

向来好热闹的雀鸟沉默着窝回软榻上,突然觉得有点冷。

 

玖:

来年春天的时候,公孙树没有发芽。

从前浓密茂盛的树冠只剩了光秃秃的枝桠,戳破阳光晴好的春色,将枯枝间那个孤零零的雀鸟窝衬出几分荒凉的凄然感。

裹着一身红色织锦长衫的小公子站在公孙树下发了整整一日的呆,晚间的时候,终于循着引魂铃的声响走进了绘魂扇庄。

 

近来城里名声鹊起的绘魂师正怀抱着他家老板倚在软榻上打情骂俏吃枇杷,腻歪得一颗枇杷都要一人咬一口才作数,脸皮薄的小蓝老板经不得撩拨,头上毛茸茸的狐狸耳朵还露着,瞳子也是罕见的赤金,这时候陡然见有客来了,忙起身一把推开叶修招呼道:“这位客人,您是要买扇还是要买魂?”

张佳乐皱了皱眉,似是觉得这两人的亲昵看得有些碍眼,迟疑了许久才道:“我来买魂。”

叶修搁下了手中的枇杷盘子,又招呼了蓝河进里屋去点白日的账目,待店堂里只剩他和张佳乐两个人了,才闲闲地端起搁置在矮桌上的一盏半凉的敬亭绿雪浅啜了一口,道:“来找我卖魂,要看你出不出得起价。”

张佳乐显是没有料到他开口会不问缘由便直接要价,不由得脱口问道:“你要什么?”

叶修眯了眯眼打量他,唇角一勾挑起一个懒洋洋的笑:“我方才想起来,最近给小蓝做的腰坠差个好看的穗子,不如……我便同你讨一根孔雀羽。”

张佳乐闻言一怔,下意识就揣紧了怀中孙哲平给他的那根雀羽,怒道:“你这人是平白乱喊价?孔雀羽何等尊贵的东西,也能拿来换这个?”

“我这里不议价。”叶修搁下茶盅,做了个送客的手势,道:“况且我喊价,从来不论贵不贵,只论客人觉得值不值。”

张佳乐转身刚想走,听得他这一句话又顿了脚步,竟有些恍惚起来。

是谁为他白白挡了天劫,是谁当日里说是过去修为不够才怕天雷的,是谁温声对他说“乐乐别怕,我在”,又是谁将孔雀翎递到他手里,告诉他得了增补的修为之后也要勤加修炼。

那棵树活的日子比自己长久多了,怎么还做出这么没脑子的事情来。

——不论贵不贵,只论值不值。

张佳乐握紧了那支孔雀羽。

 

叶修在他背后拈着粒枇杷懒懒地剥皮,漫不经心道:“我便是想不通了,他替你挡天劫,不都在你的算计中么,你还白得了一支孔雀翎,怎么看都是大赚的生意,怎么这时候又要费尽心力来替他买魂?”

张佳乐听得心头一痛,转过身来双目通红地看着他:“你都知道?”

叶修瞥他一眼,调子还是拖拖拉拉的:“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一只小雀儿,好不容易修成了人身,蹲哪棵树不是蹲,怎么偏偏就粘上了他?他那种老古董,活了太多年的,对万事都看得淡,哪里见过你这种花样又多还跟块牛皮糖似的撵都撵不走的,一不小心动了心肯为你做到这一步,倒也正常了。”

 

张佳乐垂眸不语,又听得叶修说:“要我说,你应该吸了孔雀羽的灵气,长了这三百年余年修为,按你五百岁的年纪,也够称霸一方了,也不必再拘泥在着小小的初霜城里……”

“劳烦叶先生给我绘一缕魂。”

沉默了好一会儿的雀儿精突然缓缓开口,截断了魂师的画,声音里有细微的哽咽。

“孔雀羽不日便送上。”

 

玖:

雀鸟叼走了藏着魂的那幅画,在窗棂前丢下了一根溢彩流光的孔雀羽,一去便是个把月没有音信。绘魂扇庄也没有什么非要得雇主反馈的规矩,魂师和小狐狸的日子也照过,得了酬劳,这一桩生意便算是了结了。

那缕魂让公孙树在初夏发了新芽,孔雀羽被结在了小狐狸的腰坠上当了根彩色的穗子。盈亏自有定夺,魂师从来不计较这个。

 

一阵夜风过,绘魂扇庄原本虚掩着的店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个身着红色织锦长衫的漂亮男人探进头来,颇不情愿地冲叶修喊了一声:“叶先生。”

叶修从书架上踱到画案边,抬眼笑迎了一声:“小雀儿如愿以偿,找我还愿来了?”

话音刚落,张佳乐闪身进了门,后头还拉着一个眉目坚毅的青衣男人。

魂师提笔沾了岐山墨,边道:“啧啧,这还是拖家带口来的,我画的魂可还好用?”

孙哲平一拱手,道:“正是来多谢叶先生的,当时天雷震碎了在下的一脉元神,此缕魂恰好能补上。”

“道谢不必,”叶修抬了抬手,“我是明码标价做生意的,并非行善,况且生魂终究不敌你元神,往后你怕是比不得之前神力了。”

语毕还抬眼似笑非笑地去瞥张佳乐,果然见小雀儿脸上满满都是悔不当初。

孙哲平却淡然一笑:“还和从前比什么,该为他操的心,我都操过了。”

张佳乐目光一黯,忙去拉他的手,两个人掌心相贴,个中亲昵不言而喻:“大孙,往后我护着你!”

 

叶修“啧”一声,搁下手中画到一半的笔,几步过去一把将旁边看戏看得饶有兴致的蓝河带进怀里:“我说您二位,将我们这活生生的看客都作榆木桩子?”

张佳乐一挑桃花眸正要反驳,一眼便看到蓝河腰上坠着的那支孔雀翎,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开口边骂:“叶修你暴殄天物!”

画师懒洋洋一笑,目光晃悠悠移到孙哲平身上:“什么天物不天物,只论你乐不乐意,或是觉得值不值。”

——“你说呢?孙兄?”

 

拾:

蓝河将新进的这批扇子摆上了扇架,正看见叶修新绘了一副公孙树的扇面,瞧得仔细了,还能见浓密树冠间有一只正欲展翅的雀鸟,栩栩如生的模样。

“说起来我正要问你,”小狐狸一回头,见画师又懒了骨头似地倚在榻上剥枇杷,便问:“不是说几千年修为的公孙树不怕天雷的么,怎么又能被震碎了元神?”

叶修眯眼一笑:“小蓝,欲擒故纵这种事,你当真便不懂?”

蓝河一愣,停了手中的动作,几步走过去同他并肩坐了,神色很是认真:“你是说,他开始便知道雀儿精接近他的目的了?”

叶修将手中剥好的一粒枇杷塞进蓝河嘴里,笑道:“老家伙精明着呢,张佳乐相同他打算盘,殊不知自己才是被算计的那一个,如今还不是死心塌地好声好气地万事依着他?”

蓝河闻言一怔,又听他接着道:“天雷这东西,妖族都怕,那管你修为深厚到哪种地步。不过五百年的天雷,对孙哲平而言的确成不了大伤,他肯忍这么久,算是吃准了小雀儿要想办法去救他的。”

小狐狸听得感慨,张口正要叹两句,忽又似想起了什么,生生调转了话头:“这么说来,将他们两个的心思都猜透了的你……是不是才是最精明的一个?”

 

叶修剥枇杷的手一顿,旋即“呵呵”笑了笑,迎着小狐狸意味深长的目光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岔开话头道:“你快些去收拾,忙完了我邀你去逢梅酒馆喝酒,林老板新酿的梨花酒香得很。”

蓝河扫了他一眼,从鼻腔里发出一声细微的“哼”,一把便抢过了他手中的枇杷,也耍着赖倚上了软榻:“我不去,我今日要做甩手掌柜,那批新扇你去收拾,不然我不给你发工钱!”

叶修一翻身,凑过去若有所思地盯住他,暗沉沉的黑眸对上赤金的瞳子,映出里头狭促的笑意。

“不发工钱?好啊,总归我吃你的住你的,也不亏。”

“……”

“白天使唤你,晚上拿你暖床,没事压一压你也不在话下,是吧,小蓝老板?”

“叶修你别不要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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