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叶蓝]重点保护

 

※想起新番外里,陶轩尚且知道心疼的老叶的手,何况是河河。

※并不觉得大男人学做饭就是什么人妻的戏码,毕竟互相体贴才是深情呀。

※今天不是混更,是真的有更。


>>>


有这么一个事儿——

早几年的时候,蓝雨俱乐部公会部里人人都知道蓝河不会做饭,并且在做饭这件事上十分没有天赋。

他刚到蓝雨那年还在念大四,因为提早签了约,自然免过实习期开始正式工作,每天上班那个热乎劲儿看得几个同事不断咂舌。那时候公会部的上任老大还在职,梁易春还没有当权,但按规矩,新人初来乍到得有个前辈带着学公会管理和带本,上任会长对着蓝河左瞅右瞅,心想这么健气活泼一小青年,行了行了给大春带吧,年轻人得压着,不能浪过头了。

大春是前辈嘛,接了这么一个小鲜肉,心里对新来的小朋友自然还是关照的,每天格外留意他的动向,不到一周就把这伢的生活习惯摸了个透,难免发现一个很不得了的事——蓝河鲜少吃早饭。

这个年头的大学生或多或少会有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比蓝河早一年来的笔言飞,衣服总要堆够一个星期才肯洗。蓝河好干净,但有个爱赖床的小毛病,每天就为了半睡不醒地在床上多蹭那么几分钟,不知不觉里把早饭蹭成了奢侈品。

梁易春本着同事之谊提醒了他很多次,他们这工作性质明打明摆着,想要规律作息基本是不可能的了,由此更要规律饮食,天长日久地不吃早饭,迟早要闹出毛病来。

被前辈这么叮嘱,蓝河自然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满口应下,隔天早上来上班的时候就拎着一小袋蟹黄包,一口一口嚼成了一张包子脸。梁易春心说这小孩儿还挺听劝,以后估计堪担重任,结果没隔几天,见他来上班的时候又是一副路上赶急了气喘吁吁的模样,早不知道把吃早餐这事儿忘到了哪里。

梁易春深感无奈,末了又觉得到底还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宠着就宠着点吧,干脆就每天自己吃完早饭后顺道给他打包个三明治,好歹体现一下对手下人的关怀。蓝河开始还颇有些不好意思,过了一段时间果断被养惯了,每天早上头一件事就是蹭到梁易春办公桌这儿来笑嘻嘻地问:“老大,今天有我的福利吗?”

福利肯定是有的,三明治搁在办公桌左边第二层架子上,牛奶热在保温杯里,只等着他吃饱了精精神神开始工作。笔言飞他们几个看得极其眼热,纷纷要求也要这待遇,蓝河正吃得心满意足,一边仔细分辨今天的口味是芦笋腌肉还是金枪鱼,一边乐悠悠地跟同事们得瑟:“我可是大春的嫡系,这特别待遇,你们羡慕得来吗?”

惹得众人只好愤愤地鄙视他,小青年依然恃宠而骄,格外意气风发。

等到一年之后梁易春上位的时候,他常去的那家早餐店里所有口味的三明治,都已经被蓝河吃得腻了味儿。小鲜肉炸成了老油条,也是公会里能带团打本下新区开荒的中流砥柱了,大学毕业后他自己在外面租住,并没有住进蓝雨分配的宿舍,但日常基本是和同事们一起下食堂。偶尔还有家中长姐来送加餐,地道的广府家常菜,素淡精致,让几个对吃要求不高的宅男都不禁热泪盈眶,纷纷表扬他家好传统,纷纷嚷嚷着下次聚餐要尝尝他的手艺。

蓝河摸着头笑得格外腼腆:“我姐厨艺好,和我没多大关系的。”

笔言飞几个开始还当他是谦虚,后来有一回跟着去他家拿文件,看见厨房里窗明几净,显然很久没有开过火了,而冰箱里摆着一周份额的,各种拌好的沙拉。

“二笔你喜欢也沙拉吗?”蓝河兴致勃勃地介绍自己的口粮,“豆腐火腿,豌豆鸡肉,菠萝金枪鱼,还有那边那个,我最喜欢的酸奶培根。”

笔言飞目瞪口呆:“你平常在家就吃这个?!”

“对啊,”蓝河理直气壮,“沙拉多好,营养健康还绿色环保!”

他不是家中独子,长姐在上,自然是从小被家人娇惯着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伢,上班之后蓝雨俱乐部伙食向来开得好,平时就跟着吃食堂吃得欢,又是部门里年纪最小的,难得大伙儿聚餐也轮不到他来洗手作羹汤。

——还真不用他会做饭。

笔言飞想通了这一层,顿时无语凝噎,心说这就是命,吃这是人生最大的日常啊,可这位呢,老大是他的移动早餐机就算了,他姐还没事给他煲个鸡汤送过来,一样都不会,偏偏小日子过得比谁都滋润。

不会做饭……那就不会做吧。

 

于是蓝河不会做饭这事,自此之后在蓝雨俱乐部公会部人尽皆知。

他也不劳神去学,反正日常都有人担待着,而且这年头,做饭又不是什么必备的生存技能,几个男人凑到一起,架个火撒把盐照样能撸烤串儿吃得欢。

后来工会部又来了好几个小鲜肉,蓝河也算是有资历,带得动新人的前辈级人物了,然而在梁易春笔言飞几个心里,老幺依旧是老幺,再怎么成长,毕竟也是他们这一批人一路宠上来的伢。

再后来第十区开放,工会里出了绕岸垂杨那事儿,蓝河到底是被宠惯了的,工作上再怎么老成干练,受了委屈还是会一个人闷气,梁易春分配他带队过去开荒,原本也存了些偏向他的心思,却没想到第十区是个深坑,自家老幺这么一送过去,不留神就栽进了某位大神坑里,再也没爬出来过。

 

梁易春一直十分不解,叶修和蓝河这两个人是怎么互相看对眼的,直到有一年元旦,例行聚餐轮到蓝河家里,哥几个热热闹闹买了菜,在路上就开始商量着今天轮到谁下厨,到了目的地却发现,他们的老幺正操着刀在厨房里哐当哐当地切菜,厨房门口大刺啦啦地倚着某尊依然不修边幅的神。

叶修依旧是个甩手掌柜姿态,趿拉着拖鞋过来招呼客人,边往厨房里喊:“蓝河你出来陪你同事,没做完的我接着做。”

“别别别,我这都差不多了,等排骨切好炒出来就等着汤了。”蓝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笑着和同事打招呼,“你们在客厅里坐一会儿啊,我买了啤酒,饭就快好了。”

“平常也没见你这么爱揽事儿啊,怎么就做饭这一点,不屈得跟江姐似的。”叶修嘀咕道,“哥好歹也是年少迈入厨坛,修炼出了两把刷子的人。”

“今天元旦他有假,上午才从H市飞过来的,”蓝河指了指叶修,表情为难地解释,“多个人掺合,你们别嫌弃。”

 

兄弟几个的聚餐上有家属,这不是头一次,梁易春的妻子以前也入过席。至于叶修,由于蓝河这层关系摆着,笔言飞他们之前也和他会过几次,除却曾经立场对立被他气得跳脚,这位声名在外的大神私下里并没有多难相处,偶尔开腔嘲讽,也更像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他们对强者本能敬仰,又何况这位缔造了好些传奇,但本身极带草根色彩的英雄。

客厅里,叶修和笔言飞入夜寒他们几个聊得正欢,梁易春年长一些,平日里话也不多,便借着洗手的名头进了厨房,见蓝河仍在专心致志地对付手中的食材。

他的动作十分干脆熟练,不知道什么时候练起来的一手厨艺,灶上煲着浓香四溢的排骨汤,诱人的炖牛腩马上就要出锅,家常的气氛氤氲在小小的空间里,将他的眉目柔化成一种俗世的幸福。

“我记得你以前不会做饭,”梁易春忍不住问,“怎么突然开始学了,叶修不是也会吗?”

“没有,家务合理分配的,他占不到什么便宜,只不过做饭我来而已,”蓝河还以为他担心自己吃亏,忙解释,“是我自己要学的,天生不怎么擅长这个,刚开始做的时候也是黑暗料理。”

梁易春突然想起有一段时间,蓝河手上时常冒出的一两个创可贴,以及被藏住的许多细碎小伤口。干他们这行的虽不比职业选手,谋略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性高于手速,但实力却是在公会里立威的根本,平时大家伙对手也照看得紧,难得有伤到的。问他缘由,小青年却笑着打哈哈,只说自己不小心划伤了。梁易春前辈心态,那时候还责怪他冒失,现在想来,却分明是处心积虑。

“做饭都是你来?”他犹自不可置信地问。

“经常出去吃,不过在家的话,都是我来。”蓝河笑着望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很奇怪吗?”

——“因为他是职业选手,自然要重点保护那双手啊。”

他的语速放得很慢,蕴着一些微微的缱绻,仿佛深谙爱是如鱼饮水,自己能笑拥其中冷暖;又仿佛当年刚从大学毕业笑嘻嘻地问会长讨要三明治,喝着长姐送来的鸡汤一脸满足的小青年,都在一瞬间远去在了岁月里似的。

 

梁易春一时语塞,却不知怎么从他的动作里,莫名看出了现世安稳的味道。

 

—完—


评论(45)
热度(978)
  1. 共1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随便写写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