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叶蓝]迢迢

            

※《觅君诗》合志的文,现在可以发啦~西幻写得很不顺手,但是这个本子里的大家都很美-3-

※忙着谈恋爱很久没写文了2333,这个月开始复建,《红尘白雪》下个月也要出了,这次试试历史背景的民国pa,是个挑战。

※一如既往,深爱叶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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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是从南方大陆来的。

那时候还在春天,山毛榉的嫩芽被日光镀着不规则的浅绿,兴欣酒馆木栅栏外的鸢尾已经热闹得像一丛丛振翅的蝴蝶,而野玫瑰还没有开花。久违的鸽子从蓬松柔软的云层里飞落下来,带来西部原野上战事初歇的消息。

他从南方来,携着一把做工精致的,奇怪的伞,没有骑马。吟游诗人在酒馆窗下沉醉地弹唱着古老的猎奇故事,从全身披挂独力攻破堡垒的武士,唱到金橘花丛中私相接吻的金发青年男女,再唱到以屠龙勇士的传说写成头韵体叙事长诗,漂亮的尾音里卷着独特的韵律。

——他的脚步就是停在了这里。

小半个钟头后,他给诗人扔下两枚旧得发黑的银币,然后迎着老板娘殷勤的笑脸推门走进酒馆里,要了一杯甜苏打。

 

2:

这个年代的武士们大都炽热地迷恋无上的荣光,追求最美艳的舞娘,痛快地饮下最烈的伏特加。

而他只点甜苏打。

每天下午两点钟,太阳刚刚好挂上巷口那株悬铃木的疏枝,将整个第十区拢入一片金灿灿的柔波的时候,他会准时给窗下的吟游诗人扔两枚银币,点一段有关屠龙传说的长诗,在酒馆最靠窗的位置坐上好几个钟头。

我对此感到好奇。

第十区从来不乏往来的赏金猎人和雇佣兵,不论白天夜晚,无时无刻都有人从肮脏的地下赌场、阴暗狭窄的小巷或是各自栖身的公会涌入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打探消息或是接下悬赏。酒馆的生意因此日复一日热闹,老板娘斡旋在刺耳的笑声和粗粝的争吵间,眼尖地挑出钱袋鼓胀的金主,也时常有街头的流浪儿们用脏兮兮的小手捧着潦草花体字母写就的情报,小心翼翼地溜进来寻人换求几日的口粮。

我在酒馆做了半年的帮工,每天置身在这样的人来人往里,倒没觉得这人的古怪作息有什么稀奇,就当是个过路人,尽管好奇也不太有上前搭话的念头,最多避开老板娘的目光,在他的苏打水里悄悄多掺两勺浓郁的奶油糖浆。

直到某一天,唱诗班的小罗莎来寻酒馆里的唐柔姑娘听竖琴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陌生的客人。

小姑娘趴在邻桌好奇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脆生生地开口询问:“嗨,你需要最新的情报吗?”

“比起情报,”他自来熟地伸手过去,拍了拍小罗莎的头,声音慵懒得像是五月摩挲过桃金娘树丛的熏风,“我刚到这座城市,可能更加需要一个向导。”

 

3:

“我叫叶修。”他这么说道。

他有一双漂亮得不寻常的手,指尖覆在玻璃杯上,能令人分明看清颀长的骨节。

这名字十分耳熟,可我保证我们从前没有见过面,并且出于礼貌,我不得不向他报以微笑:“蓝河。”

 

一天前他向小罗莎表达了自己需要一个向导的想法,小姑娘像只欢快的云雀,扭过头来诚恳地望着我:“蓝河哥哥,你可以吗?”

我那时正在调一杯准备送给邻桌客人的冰朗姆,闻言错愕地望过去,却见他同样眯起眼打量着我,目光里带着直白的审视与探究。

这令人不太愉悦,我尴尬地讪笑了两声,看见小罗莎那双大海一样碧蓝的眼睛里满是骄傲,显然是在自豪自己为我带来了这单好生意。

谢天谢地,我在心底痛苦地哀叹了一声,这不明所以的年轻中介人,可真是够自作主张的。

 

毫无疑问的是,向导的确是个美差。

从西部欧石楠盛开的荒野到东部涧壑辽远的山脉,从南部闻名的阳光海岸到北部雪国的风情冻原,地域的广袤致使大陆上每座小城都有独特的习俗与风貌。旅行者们携着轻便行囊四处游历,虽然不惧风餐露宿和前路迢迢,却永远不能缺少一个当地向导。为此他们付以丰厚的报酬,本地人也乐得接下这样简单而轻松的生意。

然而我显然不是合适的人选。

于是隔天,照常为这位客人端上一杯多放了糖浆的甜苏打时,面对他提出的邀约,我也只能苦着脸做了个遗憾的表情。

 “说实话,这位先生,”我诚恳道,“我并不是本地人,对城里的景点和风俗也只是大概了解而已,或许并无法胜任……”

“没有关系,”他饶有兴致地拿指甲刮挠着玻璃杯壁,片刻后扔过来一枚熠熠发光的金币,适时打断我,“那再好不过了。”

 

这是个奇怪的人。我对老板娘这样解释。

酒馆的人手足够,她倒是默许我们赚些外快,然而在我提出想将自己的下午班换成早班的时候,还是换来了几声狭促的笑。

我有些窘迫,讪讪地摸了摸鼻子:“我解释过了我不是本地人,可是客人说这样正好,他只需要人领路,不需要一只叽叽喳喳陈述典故的聒噪麻雀。”

老板娘收拢丝绢扇在我肩膀上轻轻一点,嗔笑道:“什么麻雀,你的这位客人说话倒是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

“是的,”我赞同地说,“而且他自己似乎并没有这个自觉。”

 

我告知他我愿意接下这个活儿,并在他自我介绍的时候礼貌地给予了回应。

“我知道你的名字,昨天那个小姑娘叫过你。”他似乎认为这行为完全是多此一举,“蓝河,听起来像南方人。”

“可惜我不是,”我客套道,“倒是你,从南方哪座城市来的?”

“第六区,蓝雨城。靠近亡灵幽涧,大祭司是位术士。你听说过吗?”

我发誓,这是第一次听到“蓝雨”这个名字,可它让我一阵心悸。

“……并没有。”许久后,我才迟疑地回答。

他显得十分遗憾:“有点儿可惜,蓝雨城的风景绝不输于这里,亡灵幽涧的凤凰花盛开的时候,比龙骨深渊的风铃木树林还要美。”

在第十区以北,人们传说龙骨深渊里住着凶恶的龙族,他们坚硬的鳞片刀枪不入,巨大的下颚里藏有火种,蛰伏着伺机入侵城镇。但是许多年过去了,传说都流传得变换了好些版本,却从来没有人见过传说中的恶龙,只有漫山遍野的红花风铃木,在初夏时节开得像是被火光点燃的晚霞。

我疑惑地问他:“风铃木夏天才开花,你见过吗?”

他将杯中的甜苏打一饮而尽,嘴角弯起,露出一个我没有办法形容的笑容,有点儿像是嘲讽,又有点儿像是怀念。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是我第一次来第十区的?”他这样回答。

 

4:

第二天我便开始了我的向导工作。

叶修照例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到酒馆来,那时我正在交班,他就在木栅栏外百无聊赖地摆弄着自己的伞。窗下的吟游诗人已经和他相处得十分熟悉了,径直便续接昨天弹唱起屠龙故事的第七章节。

他听了一会儿,做了个抱歉的手势:“真可惜,今天没有银币给你了,我用这份报酬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向导。”

诗人按住鲁特琴的弦,抱怨道:“这可真不厚道。”

他的表情变得十分愉悦:“为了说服这个倔强的小向导接下我的工作,我可是下了不少功夫。”

我交班完毕,折回去替他取早先准备好的牛皮纸地图,走出酒馆时正听到他们的对话,不免抗议道:“那是因为你并不需要向导!”

“我需要的,”叶修狭促地笑了起来,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并不十分具有说服力的真诚,“旧地重游这么要紧的事,怎么会不需要你?”

老天。

我认命地将地图塞进他怀里,摆出一个微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显得更司职一些:“那么,今天我们去哪里?”

 

作为大陆上最新开发的区域,第十区其实并没有什么闻名的景致。

在商榷着寻找目的地的时候,我向他耐心解释,龙骨深渊的红花风铃木开在夏季,永生之泉的蝴蝶迁徙季也还没有到来,至于一线峡的晚霞和流离之地的日出,都是自然给予的短暂馈赠,这需要我们对出行时间进行反复的精打细算。

而他对于我绞尽脑汁,才在地图上作出的那些标记显得兴致缺缺,这令我很有挫败感。我们在兴欣酒馆附近的街区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好一会儿,我以为他不爱自然的景致,便灵机一动,推荐他去附近的赤云道场观看格斗比赛,谁知道他嘲讽似的望了我一眼,反驳道:“没有见识过真正要流血的战争的人,才爱看那些无聊透顶的花拳绣腿。”

我对于他的不配合感到十分着恼,赌气地说:“要是你觉得付给我的报酬合适,我倒是不介意带你在居民区欣赏建筑,无所事事一整个下午。”

“居民区也不错,”他似乎是觉得这提议不错,懒洋洋地笑了起来,片刻后终于问,“我记得这附近有座很不错的教堂?”

这个并没有什么价值的问题让我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好歹有让他感兴趣的东西了。

 

我带他去了他提到的苏瓦尔教堂。因为花园里栽种着城里最古老的山毛榉,在整个第十区,这座教堂都十分闻名。按照从原住居民那儿流传下来的说法,相恋的青年男女们如果在春天的时候来到这里,将美好的祝愿写在许愿签上,并用许愿盒子挂上老山毛榉的枝桠,便能获得一份忠贞的爱情。

这一天不是祷告日,教堂里十分安静,只有唱诗班孩子们练习新曲的动听歌声从巍峨的尖顶建筑里隐隐约约传出来。我们漫步在花园的小径上,远远望见那株老山毛榉,叶修突然说:“这个传说,我也听说过。”

我感到很奇怪:“实在想不到,你竟然相信这种坊间流言。”

“我不相信,”他笑了起来,“可是很久之前,我也在这里挂过一个许愿盒子。”

我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因为这事不像是他的作风,而他却坦然地回望我。

“就在朝南的那根枝条上,”他伸手指了指,“要去看看吗?”

好奇心使我没法儿拒绝这个邀请,我们并肩走到树下,看见枝桠上挂了许多个形状各异的小许愿盒,大多数是锡制的,也有银的,像是风中的无数个小铃铛。而盒子里面的许愿签,小罗莎曾经告诉过我,都是由教会里的神职人员赠送的。

“可惜我不信教,”我遗憾地说,“不然以后遇到了爱慕的人,也可以来这里挂一个盒子。”

他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根卷烟,就着火柴点燃,正惬意地抽着,闻言狭促地望了我一眼:“谁说不信教就拿不到许愿签?”

 

我们相处的时间明明不长,我却不知怎的有了这样一个认知——

跟着这个人,总是像在冒险。

我们偷偷溜进神父的值班室,在桌面上搁着的厚厚的一摞传教书籍中间胡乱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张纹着六角荷花纹的牛皮纸许愿签。

我推让给我的客人,于是他毫不客气地执起羽毛笔,避开我的目光在上面写了些什么。原本我还想分神偷偷去瞟他书写的内容,却被他预料到了似的,似笑非笑地将那张许愿签折成了条形,让上面的字迹得以被密实地卷进去。

我撇了撇嘴,心想,这人可真是小心眼。

回到山毛榉树下,他用他的伞代替竹竿,将朝南的枝条上的一个许愿盒子挑落了下来,这让我有了机会近距离观察这个承载着他某些过去的小物件。

它看起来很旧了,绑着被风吹日晒摧折得几乎发黑的大红色丝带,并且是极少见的用青铜筑模浇成的,不重,却沉甸甸的,看起来很有厚实的质感。

叶修打开它,把自己手中的许愿签搁了进去。盒盖敞开的角度刚刚好,正让我看到那里面另一张多年前的许愿签,似乎是被叠成了一把小小的佩剑的模样。

我想象着他耐心做折叠手工的画面,总觉得太过违和,终于忍不住问:“那里面写的什么?”

午后的阳光像是被稀释过的甜奶油,这让阳光里的他看起来格外温柔。

 “我忘了。”

许久后,他才很是认真地回答我。

 

晚上我们结伴回家,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他在第十区的落脚地,并不是我起先以为的哪家旅馆,而就在离兴欣酒馆两个街区远的恰克小镇布莱街,一户带花园的双层小楼房。杂草丛生的花园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打理过了,东南角栽种着一株高大的苹果树,横斜的枝桠上零零星星点缀着洁白的喇叭状小花。

这情景让我的心底涌起了一股奇特的熟悉与温馨感。我问:“这里好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你租下来的吗?”

“反正很久没有人住过了,”他推开栅栏走了进去,声音拖起长调,“不如给我暂住吧。”

第十区人口不多,不乏闲置房屋被路过的旅人暂住,出于礼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会寻到原本的屋主交待一声,付一些钱象征地当做报酬。

而显然,叶修并不属于这大部分人。

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得耸了耸肩,说:“好吧,但愿这里的主人不会见怪。”

“他不会的。”他转过身来,自顾自地说。

我不知道这人哪里来的这种有些可笑的自信,却不得不承认,这种自信安放到他身上,真的一点儿也不违和。

道路两旁的煤油街灯昏暗得不像话,是一种灰朦朦的黄,让我想到冬天夜晚里起了雾的玻璃酒杯。我隔着木栅栏望向他,他也看着我,眼睛里有一些慵懒的笑纹,被灯光磨钝了似的,像是在审视我,又像是望进幽深的夜幕里,在怀念什么。

“好吧,”我讪讪地朝他挥了挥手,说,“明天见,回去我会完善地图的,如果你更喜欢人文景观……”

“不必了,”他毫不客气地打断我,“我知道要去哪儿。”

我向他投去疑惑的眼神,而他却问:“千波湖的湖心岛,你知道吗?“

 

5:

兴欣酒馆跳舞的沐橙姑娘问我,接的这单活计是否做得顺意。

我想了想,还是有些勉强地点了点头。

酬劳不错,也并不劳碌。我这样回答她,只是我仍保留着对我这位客人的第一看法——他着实是个奇怪的人。

时间已经走入六月,鸢尾花凋谢了,野玫瑰正开得热闹,小罗莎在教会的手工课堂上学做了一串漂亮的玻璃风铃,这时候挂在酒馆的屋檐下,迎着早夏的风清凌凌地响。

沐橙姑娘似乎很喜欢这个由大自然打响的拍子,踮起脚尖转了个华尔兹舞步,倚在窗边望向我:“你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

我疑惑地问:“有吗?”

她狡黠地笑了笑:“自从你接下了他的活儿。”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或许是有的。”

 

距离我们第一次见面过去了两个多月,这份工作给我带来了不菲的收入,而叶修其实也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搞定。那天之后,他似乎一夜之间便对于自己的行程做出了合理的安排,以致于比起向导,我反而更像一个陪客。

至于他想去的那些地方,甚至根本称不上是风景。

我半年前来到第十区,此后一直在兴欣酒馆帮工,对于这片新大陆上的市井之地,其实并不比他这个旧地重游的旅行者更加熟悉,于是便耐心扮演起同行者的角色。

 

有一个风日,我们去了千波湖的湖心岛,因为船只是就近租借的,我们便顺路从小岛南部登岸。

六月的岛屿上覆盖着浓密的绿荫,不时有布谷鸟的鸣叫声从不远处的枝头跌落下来,林间小道杂草丛生,几乎难以辩清方向。他在前面开路,很顺手地拨开那些旁逸斜出的树枝和缠结到一起的藤蔓,而我只能有些艰难地跟紧他的步伐。

我很难想象,这个全无人迹的地方能给他什么深刻的故旧之情,但他看起来心情不错。半个小时后,我们几乎横穿了整座小岛,到达北部的湖漫滩。视野开阔起来,但湖面上铺着一层薄薄的雾气,这让我只能隐约望见一水之隔的城镇。

我忍不住问:“这个岛上,曾经有人居住吗?”

“不,没有,”他说,“但是曾经有湖里的水怪在这里筑巢。”

“水怪?我可没有听说过。”我说。

“你当然没有,”他又露出那种有些嘲讽的笑容,“早在开荒的时候,它就已经被人剿灭了。”

这种气定神闲的语气,听起来就像他亲身参与了那场清剿一样。

我只好耸了耸肩,表明自己并不清楚这段历史:“是你杀的吗?”

“不止是我。”他回答说。

 

他领着我去了水怪曾经筑巢的地方,那是在一片密林正中间,有个巨大的水坑,四周堆放着许多凌乱的石块,表层有被风霜严重催损的痕迹。由于植被生长得太过茂密,我们没有办法接近地去观察它,但这已经足够了。

我说:“它看起来是个庞然大物。”

叶修揶揄地望着我:“很显然。”

“开荒者真了不起,”我由衷地赞叹道,“你也是。”

他看起来因为这句表扬而心情不错,眯起眼睛,漫不经心地回答:“这只能算是中等难度的野外狩猎罢了。”

这让我对他曾经在第十区的经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没有经历过新大陆的开荒年代,难免对那段筚路蓝缕的经历十分好奇,而他却就此打住,有些兴致不高地转换了话题,让我也只好作罢。

 

我们在岛上消磨了好几个钟头,这天的阳光很好,穿过浓密的树荫,能被分割成稀疏的金色光带。然而我们下午准备返程的时候,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泼得措手不及。

叶修对岛上的地形十分熟悉,轻车熟路地拉着我找到一处避雨的矿洞。托他那把从不离身的伞的福,我们并没有湿得太厉害,他甚至还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没有打湿的卷烟。

这场逃亡一样的避雨让我忍不住气喘吁吁地笑了起来,而他无聊地砸了咂嘴,因为火柴盒不及那支烟一样幸运,已经被打湿了,他只好将卷烟的烟嘴搁到嘴里,解瘾似的叼着。

外面的雨声磅礴,让矿洞里的回音响得过分。我闲得无聊,便拿过他的那把伞仔细观察。从前并不觉得,隔近了才发现这东西实在是精致得让我咂舌。它有点儿像是武器,从伞面到伞骨,都是用我无法辨认的名贵材料做成的,伞柄处还雕刻着卷曲而柔美的阿堪萨斯花纹。按照它漂亮的流线,我猜测其中说不定隐晦地藏着一柄纤细而锋锐的佩剑。

我想问它的来历,抬起头的时候,却看见叶修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我身边席地而坐,而他的目光正望着外面的雨幕,唇角挑着一个不易被察觉的弧度,笑容里带着点儿莫名的伤感。

 

我一瞬间就愣住了。

这个画面,他这幅神情,简直熟悉得要命。

 

6:

从湖心岛上回来,我得了一场小感冒。

大概是淋到了些雨,当天晚上就开始有些发热,隔天我去兴欣酒馆上早班,老板娘听到我说话时浓浓的鼻音,又伸手过来探了探我的额头,二话不说便把我赶回家里休息。

病情并不严重,只是让人昏昏欲睡,我把自己严严实实裹在被子里,想要安稳地睡上一觉,却又做了许多古怪的梦。

梦里似乎有叶修,他穿着一身稀奇古怪的混搭装束,一会儿被沐橙姑娘拉在兴欣酒馆的舞池里跳着滑稽的弗朗明哥,一会儿又在千波湖的水雾蒙蒙里对我低声说着什么,要么,就是在他那栋恰克小镇的房子前,随手扔给我一个刚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还散发着芬芳的新鲜苹果。

乱七八糟的场景让我一时间混淆了现实和梦境,以致于睡到午后醒来,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见他的时候,还以为梦境仍在继续。

“我得扣掉你今天的工资。”他似笑非笑地说。

他的语速很慢,似乎看到了我眼中的惺忪睡意,有意留给我理解他的时间,尽管如此,我还是愣了好一会儿,才怏怏地回答:“好吧,是我的错……”

“如果提前交待,我或许会准你个病假。”他戏谑地说着,边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摸了摸杯壁,温的,只好接过来道谢。

但这时候我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个人不请自来地出现在了我的家里。面对我惊疑的眼神,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晃了晃:“你这屋子是老板娘置办的?她留着备用钥匙。”

我想他一定是按时去了兴欣酒馆找我,才得到我生病在家的消息,这让我有些内疚,只好悻悻地摸了摸鼻子,说:“好吧,劳烦你走这一趟。”

“不客气。”他冲我挥了挥手,边说,“那我先走了,好好休息,温室里的小玫瑰。”

这人一定是存心的。原本我还因为他特意的探视对他心存感激,但这个称呼让我愤怒地坐了起来:“你才是温室里的小玫瑰!”

而他看起来像是热衷于戏弄我一样,只是轻飘飘地笑了两声。

我气恼地咳嗽了起来,拿目光瞪着他的背影,但这时我突然察觉到,床边的柜子上搁着几支在我睡前明明还没有的药剂。

我愣了片刻,飞快地想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想喊住他道谢,但他已经推开门走出去了。

  

两天后我去恰克小镇找他,他正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无聊地端着一把枪,瞄准院子里的苹果树上刚刚结出的苹果玩射击游戏。

我站在栅栏外仰起头喊他:“今天想去哪儿?”

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边,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在发光一样。

“叹息峡谷。”他说,声音懒得像是要化在这样的光影里了,“去采些柠檬草回来。”

 

午后我们在城里租了一辆马车,驾往峡谷地带。

我听药剂师小安说过,那里生长着一种奇特的柠檬草,是珍贵的药剂原料。隆冬时节峡谷冰封的时候,它们在冰层底下发出嫩芽来,来年春天新芽长成,而一直等到夏季坚冰融化之后,他们才会彻底舒展叶片,露出细韧的植株。

正是融冰的季节,整个峡谷里溪声潺潺,那些顽强的小草就生长就融雪临时汇聚而成的溪流畔,铺开一整片赏心悦目的青翠。

我们在峡谷的入口处下了马车,徒步走进谷地,因为是早夏,我只在衬衣外面套了一件闭式马甲,但此时,阳光已被隔绝在幽壑之外,突如其来的低温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他察觉到我的不自然,玩笑地问:“小玫瑰要打蔫儿了?”

“胡说!”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努力挺直了腰杆,硬着头皮迎上扑面而来的寒气。

他仿佛看穿了我的逞强,脱下他的敞胸披肩扔给我:“穿上吧,省得回去再生病。”

我不情不愿地接过来,半晌后才说:“谢谢。”

他走在我斜前方,慢悠悠地笑了起来。

我有些泄气地跟紧了他的步子:不得不承认,他其实是个不错的人,虽然那张嘴着实让人讨厌。

 

我们进到峡谷腹地,那里的柠檬草生长得十分茂盛,但要采摘它们并不太容易,由于严寒,它们会把根扎得十分深,而入药时必须保留完整的植株。

叶修做起这件事来得心应手,他对于植根生长的方向摸得十分清楚,能够迅速地将他们从土层中剥离出来。

我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忍不住问:“你需要这种柠檬草?用来制药吗?”

“我不需要,”他俯身将一株新鲜的植物放进粗布扎口袋里,边回答说,“但是小安需要。”

“你是替小安采的?”

“不然呢?”

我难以想象,他竟然会为了帮助隔壁街区的那个小药剂师特意跑到叹息峡谷来。但这时我突然想起他前几天给我送来的特效药剂,它们明显出自小安之手。

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一种难以言喻的微妙心情涌了上来,这让我半晌后才得以喃喃地开口:“谢谢。”

他似乎对我的问题感到惊讶,扭过头来望了我一眼:“不用客气,毕竟打霜的小玫瑰可一点儿都不招人喜欢。”

“拜托,”我无力地申辩道,“不要再用这个称呼形容我了。”

而他只是揶揄地看着我。

我紧了紧身上穿着的披肩,安慰自己道:“好吧,他是客人,我得让着。”

 

采集完柠檬草,我们沿着原路出谷。由于地处幽壑,并且不见日光,道路两旁的草丛里还有一些未化的积雪,让人很难想象这是早夏的景致。

我打了个喷嚏,揉着鼻梁遗憾地说:“去年冬天我和老板娘,还有沐橙姑娘在酒馆门外堆过雪人,可惜城镇里的雪融化得太快了。这里的积雪能够保留这么久,偏偏没有人来欣赏。”

他听得笑起来,随手抓了一小撮积雪握在手中,又朝我摊开手掌。

于是我惊奇地看到,那些晶体在他的掌心里开始优美地排列组合,形成一朵山玫瑰的形状。

他从来没有表现过的,对元素的控制能力让我惊叹不已。

“你看起来像是个元素法师。”我说。

“明显不是,”他说着晃了晃手中的千机伞,“我是个散人。”

“散人?”

我想我一定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词,因为有个模糊的影子仿佛要在我心底呼之欲出一样。但毋庸置疑,大陆上并没有这个职业。  

“这听起来很新鲜。”我迟疑地说。

他望着我,眼神里有种我无法形容的,仿佛错觉的温柔:“那当然。”

 

7:

整个夏天,我们的相处和睦了很多,我似乎是习惯了他的嘲讽,也或许是,我发现他总在毫不客气的言辞背后,流露出某种让人不易察觉的脉脉温情。

我们去了第十区的很多地方,而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格林之森,发生了我接下这份工作以来的唯一一次险情。

 

夏天的时候,森林里的村庄会举行狩猎活动,他偶然间提到他对这个很感兴趣,于是我们在八月末尾的某一天,收拾起一些换洗衣物赶了过去。当地居民非常好客,把我们暂时安置在村庄以外的一间树屋里,窗外就是广袤的森林,四周寂静得只有画眉鸟的叫声和一波一波迭起的蝉鸣。

环境虽然不错,但树屋里空间很小,甚至只有一张床铺,为此我和叶修不得不同榻而眠。这让我感到有些为难,而他似乎并不太在意,每晚都睡得万分沉稳。

有时候我午夜醒来,翻身便能看到他熟睡的面容,森林里的月光格外清澈,那是一种茉莉花般的莹白,从我的角度看过去,那层光晕虚幻地镶在他侧脸上,让他瞧起来比白天温和了许多。

有个瞬间我清楚地感觉到,我似乎对他产生了某种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晦暗不明的情绪。这个认知让我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陷入了一种坐立不安的状态,以致于狩猎活动开始的时候,我还颇有些心不在焉。

 

按照惯例,村庄里的姑娘们会替自己看好的参与者送上亲手做的鹿角帽,叶修得到了两顶,并把其中一顶顺手戴在了我的头上。

这个款式古怪的帽子让他看起来滑稽极了,我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他握着千机伞——那把奇妙的,让我惊叹不已武器也能转换成枪的形态——朝我做了个开枪的动作,并说:“笑什么,你自己也一样。”

我只得憋住笑意冲他挥了挥手,揶揄道:“这个造型看起来不错。”

 

由于并不太会使枪,这天的活动我选择了在一旁观战。他的能力也再一次让我惊叹不已,毕竟参与者中不乏神枪手与弹药专家之类的枪系职业,而他最终力压那些经验丰富的猎人们。

晚间我们参与到当地人的篝火晚会中,作为活动的优胜者,他自然被众人的目光聚焦。我撕着一只烤得香喷喷野兔,在他好不容易从人群中脱身之后递上热气腾腾的兔腿,并说:“我很意外,你竟然会对这种活动感兴趣。”

他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并没有,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不是吗,”我愣了一会儿,“但你看起来对这件事情十分上心。”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兔腿咬了一口,满不在乎地说:“不不,我只是故地重游的时候,不慎闲得慌。”

 

隔天的自由狩猎,他提出让我跟着他充当副手的角色。午后我们深入密林捕捉一只梅花鹿,那种精灵一样敏捷的动物在狩猎活动中是加分项目,但相对应的,捕猎它们的难度非常大。

叶修显然不担心这件事,领着我悠哉地在林间穿梭,并不断顺手打下树枝上小憩的绣眼鸟。

他几乎弹无虚发,并且瞄准目标的动作十分随性,我跟在他身后捡拾起那些猎物,简直要忍不住为此赞叹起来。

两个小时后,我们进入了丛林深处,他看起来对这种单调的猎杀感到有些厌倦了,我们便停在一株巨大的云杉下小憩。下午三四点的森林安静得不像话,只有零星的枪声不断从远处隐约传来,惊起呼啦啦的鸟群。

他坐在树下,将千机伞收回伞状,以清理隐藏在伞顶的枪口,而我就坐在他的身边清点这段时间的狩猎所得。

猎物数目丰盛,这让我十分满意,正想回头招呼他,然而映入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浑身的血液像是瞬间凝滞了一样。

 

因为就在他的身后,立着一头巨大的,凶神恶煞的黑熊,此时正拱起壮硕的身体,做出准备攻击的姿态。

几乎是出自本能,我朝他扑了过去。而黑熊尖锐的爪子在同一个瞬间狠狠地抓上了我的小腿。

我没办法形容那种感觉,这只畜生像是要把我撕碎一样,疼痛让我的眼前一阵发黑。

叶修应该是喊了我一声,但我已经没有空去分辨他声音里的情绪了。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献身精神。

但当时我的脑海里,的确空空荡荡地只剩下这样一个念头。

——我绝不能让这个人受伤。

 

8:

向来冷静的药剂师小安,在面对我的腿伤时都不住咂舌。

“你看起来像是被疯狗咬坏了一样。”他这样形容。

 

一枪击毙了那只想要趁我们不备发动袭击的黑熊之后,叶修立刻动身把我从格林之森带回了城镇里,这才赶在天黑之前敲开了小安的诊所的门。

我的血已经止住了,但深可见骨的伤口十分狰狞。小安替我上了药,又裹了一层又一层的绷带,让我的下肢一下子变得十分笨重,而死里逃生才没过多久的叶修,竟然就因此开始嘲笑我这造型“又肿又圆”。

这人说话还是这么讨人厌,并且依旧没有自己令人讨厌的自觉。

我因为半身不遂的窘境而愤怒地指责他:“我这是为了救你!”

“是的,我知道,”他做出义正言辞的,但看起来相当不诚恳的表情,“所以我应该对你的伤势负起责任。”

他这样的承诺让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果然,隔天他就替我置办了一副轮椅,并且看得出来,那是由城里的上等工匠打造的,把手上还纹着精致的山玫瑰。

我无法评价他这个行为,因为这让我得以艰难地移动自己的同时,也让他随时随地有了看我热闹的机会。

 

在我养伤的时间里,秋天已经不知不觉来临了,连阳光都带上了一股爽朗劲儿。

有一天午后,我在自家的阳台上晒太阳,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小罗莎跑过来欢快地招呼我:“蓝河哥哥,待会儿唱诗班有义演,你要来看我吗?”

我笑着冲她挥了挥手,说:“好啊,我一定到。”

那时候我已经能够站立起来了,也能够跛着脚缓慢地行走——虽然姿势并不太好看——但叶修坚持要求推着我出门。

我们到达苏瓦尔教堂,义演刚刚开始,可爱的小天使们正深情演唱着旋律优美的教义诗歌,小罗莎就站在第一排,不断向我眨动着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

由于并不信教,我们选择了坐在后排。这场义演是为了替城镇里的孤儿院筹集过冬的资金,在孩子们进行演唱的时候,不断有修女嬷嬷和传教士在教堂的座椅间穿梭,并向人们收取善款。

我递给他们几个银币以表心意,却不知怎么突然想到,上次和叶修溜进神父的值班室偷取许愿签的事情来。

当时的场景着实十分有趣,这让我忍俊不禁地笑起来,引得叶修古怪地望了我一眼。

我说:“等会儿结束了,我们再去偷一次许愿签吧。”

他挑起眉毛:“怎么,你也肯信这个坊间流言?”

“是啊,”我故作伤感地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腿,“我受够自己这幅样子了,就算没有爱人,我也该爱惜爱惜我自己。”

“得了,”他把头扭回去,讽刺道,“你准备许愿盒子了?”

这个问题问得我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兴起的决定难得实现。但我有些不甘心,半晌后,又悻悻道:“我能借你的用一用吗?”

我发誓这只是我用来给自己台阶下的,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绝对没有其他的意思,然而他的表情却瞬间凝固了。

“这个不行。”他这样答道。

我无法形容当时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情绪,那让我感觉我像是提出了什么无礼的请求,但而下一个瞬间,却又似乎什么都没有,仿佛他只是懒得配合我的无聊玩笑。

“好吧。”我摸了摸鼻子,讪讪地说。

 

义演结束之后,人群纷纷散去,我对叶修说,我想去花园里走走,以活动活动腿脚。

于是他推着我到了教堂花园的草坪上,这时的阳光非常好,从空中淋漓泼洒下来,像是鎏金的瀑布,让我从心底觉得温暖。小罗莎从教堂里跑出来,像只小麻雀一样欢快地扑进我的怀里,说:“蓝河哥哥,我听沐橙姐姐说你在做向导,你去了哪些地方,好玩儿吗?”

她压到了我的伤口,这让我十分难受地皱起了眉,但仍费力地搂住她,边瞥了眼叶修,说:“你可以去问我旁边的这个人,他走过的地方比我还多,或许愿意和你分享他的游记。”

我这话成功地让小姑娘转移了目标,她开始用她充满期待的眼神凝视着叶修:“大哥哥,你愿意吗?”

我在心底窃笑了起来——没有人能够拒绝小罗莎的请求,在她那双能够飘过云朵,飞出鸽群的漂亮眼睛的注视下。

叶修被她缠住了。

计划得逞,这让我心情大好,于是悠闲地从轮椅上站起来,开始试着缓慢行走。

腿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痂,但仍在隐隐作痛,为此我的步子必须迈得十分谨慎,我尝试着朝不远处那株山毛榉走过去,想着走到树下,正好可以倚着树干休息一会儿再回来,这段路程足够我做一些小小的恢复,却又不牵扯伤口。

叶修和小罗莎似乎谈到了什么愉快的事,小姑娘清脆的笑声不断被风送来,而天空则是空旷的碧蓝色。

秋天的第十区就像一幅展开的画卷,每个细节都有着令人心旷神怡的美。

我微微眯起眼睛感受了一会儿阳光,恨不得腿伤马上就好,能让我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肆意地奔跑和跳。

 

我走近了山毛榉,这株古老的植物已经开始落叶,秋天的阳光使它看起来华丽又精致,就像黄金铸成的一样,我不由得感叹造物主的神奇,但这时,我突然看到了些什么。

就在这课棵老树朝南的枝桠上——那里的叶子已经快落尽了,看起来有些光秃秃的——上次叶修取下又挂回去的,那个青铜制成的许愿盒子正在凉爽的风中轻晃着。

似乎是丝带过于陈旧,又或是忘了绑紧,使得它看上去摇摇欲坠。

我不知怎么,一瞬间想起了当日看到的,盒子里那个被折成佩剑形状的许愿签,还有不久前我提起它的时候,叶修反常的表情。

——那里面到底写了什么?

从未有过的好奇心让我挣扎起来,而那个精致的小盒子就大大方方地挂在那里,就像是当初伊甸园里诱惑亚当与夏娃的智慧果。

前来参观义演的人们各自离开了,唱诗班的孩子们也已经解散,神父和修女们正在教堂里做今日的祷告,而叶修和小罗莎也被我抛在身后很远的地方,四周静寂得只有风声和落叶声。

我屏住呼吸,脚步放得极轻,我走到树下,在心里不断提醒我自己:不,不能这样,这是不对的。

然而就在几秒钟后,一根大红的丝带飘落下来,紧接着,那个盒子发出了细微的声响,跌落在我脚边的枯草中,扣住的盒盖被摔开,从里面洒出两张许愿签。

我没办法形容我受到的蛊惑,因为这一刻我仿佛听到了塞壬海妖的歌声。

我慌张地抬头望了一眼叶修,他仍然在和小罗莎低声说着什么,并没有把目光投向我这边。

 

我不信教,但这一刻我心如擂鼓,几乎要坚定上帝的存在。

 

9:

十月初的一天,那时我的腿伤刚刚好,我们起了个大早,去流离之地欣赏日出。

在返程的路上,叶修突然对我说:“蓝河,你最近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

 

因为还在清晨,勤快的叫卖小贩都没有开摊,街道空旷,让我们的蛩音显得格外清晰。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有吗?”

“有没有,你说了算,”他像是猜到了我的回答,明显不欲与我在此事上产生争论,只扔给我两枚金币,“不过也有我说了算的——你的这份工作到此结束,今天我就要离开了。”

我愣愣地接住我的酬劳,平时它们肯定会让我高兴好一会儿,但今天并没有。我仿佛没有听懂他话里的意思:“走?去哪?”

“离开第十区,去下一个地方。”

这个显而易见的答案让我不可置信地望着他:“今天?为什么?”

“这需要理由吗?”他古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以为所有的旅行者都是这样的。”

我感觉我的声音像是被堵住了,因为我完全没有办法反驳他,旅行者从来都是大陆上最随性而自由的人群,他们不为谁而来,自然也不为谁而停留。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回了恰克小镇,万丈晨曦穿过街道,让第十区的建筑群看起来像是海市蜃楼,而他暂住的宅院里,苹果已经成熟了,正殷勤地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他推开栅栏,穿过花园走进屋子里,将所有的窗帘全部拉紧,出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盆生长得正好的丽格海棠。

“房子的原主人留下的。”他将花盆递给我,并投来希望我接手照顾的眼神。

“真巧,”我干巴巴地说,“这也是我最喜欢的花。”

他一点儿也不意外,眯起眼睛懒洋洋地笑了笑:“那真是太好了。”

 

我们仿佛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僵持。

我提出送他到城门口,他没有拒绝,但那之后,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路过兴欣酒馆的时候,我把那盆丽格海棠交给了沐橙姑娘,她微笑地望着我们,问:“你们今天要去哪儿?”

“哪儿也不去。”我面无表情地说。

 大概是我话里的火药味儿有些重,她奇怪地望了我一眼,而我也对自己突如其来的烦闷感到十分无力,但这对叶修丝毫没有造成影响,只是拿他那种从容不迫的目光闲闲地注视着我。

最终我忍不住打破这种沉默,在我们走到城镇门口的时候。

我努力寻找话题,问他:“你要去的下一个地方,是哪里?”

“我不知道,”他无所谓地说,“走到哪里都行。”

“那也不考虑回来?”

“不回来。”

我觉得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十分难看,因为这让他都忍不住开始嘲笑我。

“别作出这幅要哭出来的样子,”他吹了个口哨,笑眯眯地说,“我几乎要以为你爱上我了。”

“滚开,”我吸了吸鼻子,粗鲁地反驳他,“你要走就快走,不走就闭嘴。”

“我当然要走。”他故作严肃,然后伸出手来拍了拍我的肩。

这个动作在我看来亲密得有些过头,让我下意识地躲闪了一下,然而下一秒,他已经干脆地收回手去,扭头离开了。

他什么行李也没有,就像来时一样,只带着他从不离身的千机伞,并且没有骑马。

我简直气得要死,愤愤地冲他喊道:“你这个人,连道别也不会吗?”

“再见。”他没有回头,却冲我挥了挥手,懒洋洋的声音传来,像是同我妥协着敷衍我一样。

过了几秒,他的脚步一顿,又补充了一句:“你该回去了。”

 

该回去了。

几乎是在那一个瞬间,我想我的眼睛一定红得厉害,因为他那句话让我彻底崩溃了。

有一个在我心底压抑了近乎一个多月的秘密,在这一刻完完全全冲破了牢笼。

我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抱住了他。

 

这股力道大得超出我自己的想象,让我们一个踉跄,狠狠地摔倒在地上。这时候天已经亮了,阳光温暖而又明亮,城镇开始繁忙的新一天,四周都是往来的行人,有许多探究的,好奇的目光,这时都投到了我们身上。

然而我顾不得了。

“你要瞒我到什么时候?”我盯着他的眼睛,恶狠狠地说,“你不准备告诉我,是不是?”

他似乎也被我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了,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双手无措地揽住我。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愤怒道:“你让我回去,是回兴欣酒馆,还是现实中的蓝雨城?!”

这下他愣住了。

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这种错愕的,惊讶的,和他向来的气定神闲没有一点儿关系的表情。

 

如果是从前,我或许还会为此感到骄傲。

但现在,我只想哭。

 

10:

春天的第十区,唱诗班的小罗莎,千波湖丝绸一样的水波,叹息峡谷沉睡的柠檬草,苏瓦尔大教堂外古老的山毛榉,甚至山毛榉枝条上挂着的许愿盒子,盒子里多年前的许愿签。

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梦境罢了。

 

我想起来了。

 

我和他初遇的时候——当然不是指这个梦境中——也是春天,那时候第十区才刚刚被纳入大陆的版图,先驱的探险家们发现了这片拥有丰富矿脉的崭新土地,引来了无数的开拓者。

我被蓝雨城的大祭司派来领队开荒,叶修则从第一区的嘉世城叛走出来,落脚到兴欣酒馆隐姓埋名打些零工。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在整片大陆上声名显赫好些年了。

被誉为“斗神”的,最强的战斗法师,在我领着队伍去兴欣酒馆打探消息的时候,穿着一件邋里邋遢的毛织马甲,从木栅栏里懒洋洋地向我伸出手来比划:“你需要的这个情报,半个钟头前已经有人开过两个金币的价码了。”

蓝雨城名下的公会叫做蓝溪阁,在整片大陆上都算是极具影响力的组织。基于这个原因,我当日难免有一些自负,自然不屑于与那帮老对头们竞价拍卖一份无伤大雅的情报,于是就此作罢,而那天的野外狩猎,蓝溪阁却罕见地铩羽而归。

过来报信的,公会里的那个小弹药专家迟疑地告诉我:“没有君莫笑的情报,我们根本找不到猎物的所在地。”

这让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虽然非常不乐意,但那天晚上,我还是抽空去了一趟兴欣酒馆。

过了午夜,那里依旧人声鼎沸,唐柔姑娘将十七弦的怀竖琴演奏得刀光剑影,而他正满脸不情愿地被沐橙姑娘拉在舞池里,手忙脚乱地配合跳着活跃气氛的弗朗明哥。人群拱动着,四处都是尖叫声和欢呼声。

我不爱这种热闹,便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杯杜松子酒,并且示意过来打招呼的老板娘替我给他带话,说我找他有要紧事商量。于是片刻后,他端着一杯甜苏打在我对面懒洋洋地落座了。

我有些为难,忸怩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他却眯起眼睛打量了我好一会儿,才报出了一个令我十分肉痛的价格,并说:“这份消息你是第一个来找我问的,勉强打个折扣吧。”

我感觉我像是被敲诈了,恼怒地瞪着他,而他只是怡然自得地喝着自己的甜苏打。

五分钟后,我屈服了。

 

不出半个月,他的名声便响彻了整个第十区,所有开荒者们都对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散人恨得牙痒痒,却又不得不求助于他。

他太强大了,以致于每个领队者都在致力于拉拢他,但他不忠于任何人,就像是待价而沽的赏金猎人。他贩售情报,以及替我们获得我们想要的资源和声望,而自己收取材料或者金钱作为报酬。钱货两讫,公平交易。

从黄金矿洞到织银湖,从格林之森到新偃半岛,无论是矿脉发源地,还是资源丰富的待开发区域,只要有他的助力,公会的发展便如虎添翼。而他也对自己的价值清楚得很,从来明码标价,撑着那把名为千机的伞,悠悠闲闲地游走在千军万马之间。

那个时候,我想了许多办法拉近和他的关系,几乎动用了蓝溪阁第十区分会的一切便宜条件,想要将他收入麾下。

就在同年秋天,有一个隐秘的传言在第十区流传开来,说他就是年余前从嘉世城失踪的“斗神”叶秋。神级人物掺合进新大陆的开荒,这个说法在第十区掀起了滔天大浪,人们试探着真相,想要弄清他的真实身份,而我也在初冬的时候接到从蓝雨城送来的加急信件,大红色的火漆慎重封蜡,里面只有张薄薄的牛皮纸,写着落实他的身份的调查结果。

这样的事实让我难免有些挫败感,深感自己的不自量力。而从那之后,再和他正面对上的时候,我的心态也渐逐渐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

后来有一天,在千波湖的湖心岛上,我们合力剿灭了在岛上筑巢的一只巨大水怪,他按照我们事先说好的,取走了水怪最珍贵的犄角作为完善他那把古怪武器的材料。那时正在下雨,湖面上都是水雾,连一水之隔的城镇都看不清楚,我们在岛上寻了个矿洞避雨,彼此都显得有些狼狈。

趁着难得温和的相处时间,我忍不住愤愤地问他:“叶神,您跑来新大陆搅合我们开荒,不觉得有些不厚道?”

这人看起来永远都是那副懒散得要命的样子,慢悠悠地摸了一支卷烟扔给我,说:“不觉得。”

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好悻悻地捡起那根有些发潮的烟,摸遍了全身的口袋,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带火柴。

“喂,借个火。”我干巴巴地说。

他似乎觉得我这幅样子很有意思,说:“我只是随手,原来你也抽?”

“不经常,”我冷哼一声,“除非是遇上特别讨厌的人和特别烦心的事。”

他听得笑了起来,突然凑到我面前,用他自己叼得歪歪斜斜的那支烟点燃了我的。

这个动作使我们离得非常近,我甚至能从他的瞳孔里看到倒映出来的,我自己惊讶的表情。烟草已经燃烧了起来,而我没有防备,冷不丁被呛得直咳嗽,在泪水迅速涌上来之前,我分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他的表情十分无辜:“不是你自己要问我借火的吗?”

我没办法反驳他,只好说:“你真令人讨厌。”

他眯起眼睛笑了笑:“承蒙夸奖。”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的笑容里似乎藏着点儿伤感。

“好吧,”我闷闷地说,“其实也没有那么讨厌。”

 

我发誓,那个时候我绝不是因为他的表情而感到心软,我只是突然想到了,从蓝雨城寄来的信里提到过的,这位神级人物在嘉世城遭受过的极其不公正的待遇。

被王权冷落,被所在的公会排挤,一无所有地来到这片崭新的大陆,这样的遭遇令我十分惊讶,毕竟在我的认知里,他对于嘉世城,就像是大祭司和我仰慕了多年的剑圣对于蓝雨城一样重要。但在第十区,极少有人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也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只是气定神闲地挑起腥风血雨,又万分悠然地从火线包围中逃出生天。

我想,如果不是他强大到足以让我焦头烂额的话,这样一个人,其实是值得我万分钦佩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有彼此对立的局面,再面对他层出不穷的手段,我的情绪倒是从恼怒逐渐转变成无奈。他有封神之志,也有封神之力,便走这条叫常人讶异的封神之路,并没什么奇怪。

后来,兴欣酒馆的老板娘建立了兴欣公会作为第十区原住民的佣兵势力,而他是挂名的会长。

这在外来的开荒者中惊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各个公会都紧锣密鼓地组织起了过去探听情报的卧底小队。

那时候正好蓝雨城有消息传来,我的一位老对头听说了第十区开荒受挫这件事,在城里不断编排我的闲话,这难免令我有些心烦意乱,加上开荒的各项工作陷入了凝滞不前的地步,我便干脆唤退了公会组织出来的卧底,亲自伪装成一个笨拙的新手剑客,作为新人加入了兴欣公会。

那段日子其实过得超乎我预料的惬意,公会竞争的压力,他人的非议,全部都被丢到了脑后,我只需要心安理得地扮演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

直到某一次,我被分配到跟着队伍去叹息峡谷采摘一种生长在冰层中的柠檬草,作为药剂师制造特效药品的原料。那天领队的是个在我看来能力稍显不足的机械师,以致于我们在峡谷的幽壑之中突然遇到雪狼的袭击的时候,作为队长,他反而最先乱了阵脚。

情急之下,我不得不站出来组织大伙儿展开战斗,才得已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平安回到城镇里。

后来我意识到这个举措十分不明智,因为队伍里那群口无遮拦的新兵们转身便将这事儿宣扬了出去。那天晚上我在兴欣酒馆外偶遇叶修,正想转身偷偷溜掉,却听到他在身后喊我的名字,懒洋洋地表扬着我:“蓝河,卧底的活儿干得不错啊!”

我被这一声喊得整个人都僵住了,只得哭丧着脸望向他,说:“没干几天呢,尽给你们做贡献了。”

他听得笑了起来:“如果你愿意,一直做下去也可以。”

我被这人的厚脸皮噎得说不出话来,一时竟然不知道如何反驳,半晌后才很恼火地拒绝道:“我可不愿意!”

 

他也不知多早便看清了我的卧底身份,却像是笃定了要有效利用我这劳动力,在那之前不戳穿,在那之后更加明目张胆地将各类琐事悉数交给我打理,大有把我提拔到管理阶层的架势。我对这个行为感到有些哭笑不得,多次跟他抗议,强调我是个过来打探情况的卧底,他却满不在乎似的,继续将公会中的大小事务一股脑往我身上推。

不得不说,兴欣公会最开始建立的时候,管理制度十分混乱,成员中也有许多纯粹是对叶修慕名而来的,迅速发展起来后,自然是乱七八糟毫无秩序。我专事这项工作好些年了,本能地对这种乱局看不过眼,竟然当真认命地为他充当起了临时的管理人员。

我毫不怀疑我对蓝雨的忠诚,但也不能否认,这种处理起来得心应手的工作,相较于令我疲于应付的公会纷争,的确更加让我感到轻松和愉悦。

不过隔了几天,叶修得寸进尺,给我加了个“头号保姆”的名头。我对这个称呼十分气恼,愤愤地撂了担子回到蓝溪阁,结束了自己有些短暂的卧底生涯。

后来在野外狩猎时遇见,他对我的离开表达了深深的遗憾,这让我难得有些感动,以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这位大神的认可,然而事实证明,面对这个人的时候,大意总是需要付出代价。因为几分钟后,他便笑嘻嘻地抢走了我们蹲守了好些时候的猎物。

事后我痛心疾首地和我的同事们交待,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叶修这人说的话,一律得多留个心眼。

 

我们和他的合作与对立,从格林之森一路延续到冰霜森林与千波湖畔。

新大陆是一片广袤而奇妙的土地,有无限的生机,不断让人深入崭新的历险,而关于领地、资源以及人口之间的纷争也一直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以致于许多细节我都不太回忆得起来了。但记忆犹新的是,叶修似乎从某一天起就开始对我们蓝溪阁“格外关照”。

那不能算是一种有意的针对,看起来更像是巧合,比如我带队和老对手中草堂公会在冰霜森林里蹲守两批不同的猎物的时候,他会先发制人朝我们的目标下手,又在得手之后悠闲地冲我吹个口哨,或者是在城镇里遇见,他也会凑过来客套地寒暄几句,询问我们接下来的去向,又在我板着脸拒绝的时候,笑着报出他不知何时探听到的,我们的集合坐标点。诸如此类的事情时有发生,让我着实感受到了他的“优待”,那时候各个公会已基本在第十区站稳了阵脚,形成一种微妙的制衡,我自然因为他的差别对待感到十分暴躁,而更让我绝望的是,他似乎也很乐意见我气到跳脚或深感无力的模样。

这种情况持续了大约小半年,终于让我忍无可忍。有个下雨的清晨,我在兴欣酒馆前硬着头皮拦住了他。那时候街上行人很少,他只带着把千机伞,孤身一人从酒馆里出来,看起来是要出门采购。

我截住他,并往屋檐下挪了挪以避过稍显冰冷的雨水。

“叶神,”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把我们蓝溪阁从焦点列表里取消掉?”

他笑着打量了我几眼:“还早。”

我十分费解,只好无奈地询问他缘由,他却撑开千机伞一把将我扯进在宽大的伞面下。

我有些茫然地跟住他的步子,这姿势让我们并肩走进沱然的雨幕里,而他就在这时,晃悠悠地说了一句我从没想到过的话。

“蓝河,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我发誓,哪怕是事后回忆,我也觉得再不会有比这更不浪漫的告白了——因为他撑伞的动作甩得我浑身上下都是雨水。

所以那时候,我只是愤怒地抹了把脸,毫不客气地说:“滚吧!”

 

隔天,有个来自兴欣公会的,高大英俊的金发青年有意和我偶遇,并在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往我的怀里塞了一朵开到一半的山玫瑰。我凝神观察了它好一会儿,又将它的重瓣仔细数了一遍,然后顺手扔进了窗外的灌木丛里。

又过了一天,沐橙姑娘趁我路过兴欣酒馆的时候,从窗边递给我一枚精致的水晶胸扣。我把这个闪闪发光的小玩意儿送给了唱诗班的小罗莎,并得到了小姑娘一个落在左脸颊上的亲吻。

第四天,我在居住的屋子门口发现了两棵新栽的,开着糯白色小花的桂树苗。很可惜,我对这种拥有迷人芬芳的植物过敏,只好求助邻居,将它们移植到公会办事处的后花园里。

第五天,有人趁着我在办事处清点公会材料的时候从窗口扔进来一小张牛皮纸信笺,我打开,见上面的笔迹十分潦草,却书写着时下各个公会正密切寻找的一份有关野外猎物的重要情报。

这一连串的示好弄得我有些发懵,所幸第六天一清早,幕后主使便悠哉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一身布甲与皮甲的混搭显得格外滑稽。然而这算不上让人愉悦的画面,却让终于我松了一口气。

我有些哭笑不得地问:“叶神,你最近很闲吗?”

“不闲,”他说,“但是很明显,我在努力抽空追求你。”

我愣了半晌,讪讪地提问:“你能放弃这个想法吗?”

他理直气壮地答道:“显然不能。”

我们就这样站在晨曦下,彼此都不说话,他的眼睛,那双时常流溢着嘲讽的笑意的,漫不经心的眼睛,此刻却像是荆棘丛里的火焰,烧得我的心脏开始滚烫地跳动。

“好吧,”半晌后,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赢了。”

 

或许是从兴欣酒馆外第一次见到他开始,或者是因为千波湖湖心岛上那一支有些发潮的卷烟,或者是他对我说“如果你愿意,一直做下去也可以”的时候。也有可能的是,我对感情的认知本身就很值得商榷。

但无论如何,爱像是叹息峡谷里柠檬草的新芽,被深埋在厚实的冰层里,冻结在凝白的严霜下。它静悄悄地生长起来,芽与叶都默不作声地敛藏着,寒冰消融之前,谁也不知道它的存在。

然而它真的存在,这毋庸置疑。

我其实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我,正如我也不懂我为什么会坦然接受他的选择,这样的彼此确认更需要莫大的勇气。

但我想,我这一生,勇敢这么一次就够了。

 

我们住在第十区的恰克小镇,就在离兴欣酒馆两个街区远的地方,院子里载种着苹果树,窗台上养着我最喜欢的丽格海棠,春天的时候,它们盛开得像是鲜艳的火烧云。

金雀花开放的日子,我们结伴去了一趟苏瓦尔大教堂,我不信教,于是拜托可爱的小罗莎替我偷来了一张许愿签。许愿盒子是我亲手做的,用了少见的青铜,这让它会比锡制的结实一些,建模,浇筑,尽管工序极其繁琐,我却乐此不疲。

他对于我的行为很不理解,在我将许愿盒子挂上枝桠的时候嘲讽道:“这种坊间流言,只有你愿意相信。”

大红色的丝带配着青铜的金属质感,显得有些土气,然而我十分满意。

于是我难得没有理会他那让人不悦的语气,说:“我不相信传说,但是我相信我自己。”

因为那张许愿签上,我写的是:“爱是永不止息*。”

 

爱是永不止息。这一段迢迢的长路里,从来没有人能够天生默契。

作为兴欣公会的会长,他仍然在酒馆干着那份类似打杂的普通工作,而蓝溪阁的事务也依旧繁忙,黄昏的时候,如果我难得有空,我会去接他回家,沐橙姑娘揶揄的眼神有时候会让我十分窘迫,但叶修总在那时当着她的面笑嘻嘻地揽住我的肩。我们在回家的路上,徒步的那十分钟里讨论晚餐的搭配,或者斤斤计较蓝溪阁和兴欣公会近来的发展。

基于公会立场的对立,我们依然会吵架,并且话题十分琐碎,从野外狩猎的得失一直到佣兵榜单的排名。在野外带队遇见的时候,他也不会因为我们每天睡在同一张床上而对我手下留情,当然晚上回到家里,我准定会想些办法给他使些绊子。

他很强,但这并不妨碍我时常从他手里占些便宜,也并不影响他偶尔纵容般的示弱,因为我们都在生活中,逐渐磨掉了能划伤彼此的棱角。

有一年夏天,他在我的威逼利诱下陪我踏上了一场短暂的旅行。那时我们几乎走遍了整个第十区,后来在格林之森,我们有幸参与到当地人的夏季狩猎中,我原本以为他那副懒洋洋的性子,会十分不乐意参加这种活动。然而他难得的配合,当看着他带上村子里的小姑娘送他的鹿角帽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不能更加爱他了。

他端着猎枪,冲我做了个扣动扳机的手势,这让他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而我仿佛真正被他当心开了一枪,整个心房里满满都是他的样子。

我情不自禁地朝他微笑起来。

 

那是我们数得过来的,为数不多的出行之一。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毫不怀疑地坚信,在爱的这条迢迢长路上,我们或许不能天生默契,但将一直钟情不移。

 

那段美好的日子,我后来回想起来,实在是太像从湖泊中掠影而过的云层了。

在那不久之后,龙骨深渊里的龙族入侵了第十区。

我从吟游诗人那里听过很多有关屠龙勇士的中古史诗,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能成为这样的历史的目击者。

人族与龙族的战争亘古不休,那些凶恶的庞然大物并不经常对人类发起攻击,但是只要从长久的沉睡中苏醒,他们便能够轻易将城镇摧折成废墟,将村庄碾灭为灰烬。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第十区的所有公会难得联合起来,而叶修是理所当然的领队人。

那场战争我甚至不愿再提起,它像是这片新大陆上突然燃烧起来的,一把铺天盖地的大火,几乎摧毁了第十区所有人力建起的繁华。我们付出了难以言喻的惨重代价击退了龙族的入侵,战争结束之后,千波湖和织银湖在一夜间覆雪,叹息峡谷冒起了森森寒气,早夏的时候,坚冰没有再如期融化,柠檬草也被冻死在冰层下。

幸存的人们忙着在废墟上重建新的文明,蓝雨城又派来了两位新同事,准备协助我的工作。

而叶修,陷入了某种不可名状的长眠。

 

我寻访了所有的药剂师与巫师,他们说他身携着龙族的诅咒,身体成了承载诅咒的容器,于是灵识被排挤到身体之外,将要不断游荡,直到消散的那一天。

最开始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其实非常平静——后来我想,这更像是精神受到重创后的,一种自保性的迟钝——因为他难得安静地睡在床上,不会再对我大开嘲讽,也不会把烟灰弄得到处都是,这着实让我省心了好一阵子。

这种心态上的微妙制衡一直持续到十一月的某一天。那天夜里下了很大的雪,风声和雪声空洞洞地响在寂静的夜晚里,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害怕他会冷,迷糊地从柜子里抽出一张毯子来想给他加上,可我走进他的房间,正看到雪花从没有阖紧的窗子里飘落进来,在他的睫毛上覆了一层瓦白的霜。

难以言喻的悲伤在一瞬间淹没了我,让我抑制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

我从来没有像那个瞬间一样想念过曾经的日子,想念那一年的千波湖和叹息峡谷,想念格林之森的初夏,一线峡的晚霞,想念鲜活的,欢笑的人群,想念兴欣酒馆屋檐下盘旋的灰鸽子,和从木栅栏里向我伸出手来的叶修。

但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像是一个装满了水,被悬置在半空中摇摇欲坠的瓦罐,而这个认知让我终于被狠狠地打碎在了地上,我无法抑制住不断涌出的泪水,尽管这让我脸上全是令人难受的,冰凉的湿痕。

我想起他懒洋洋的笑容,还有他托人送我的那支,后来被我从灌木丛中捡了回来的枯萎的山玫瑰,他那么强大,是大陆上唯一的,被封神的散人,他像是炽热的阳光,有时又比月光还要温情。

而我就要失去他了。

 

凛冬来临的时候,我交接完工作,回了一趟蓝雨城。

从第十区到第六区,横穿半个大陆,南部森林依旧苍绿,不冻的河流涓涓,和我当初离开的时候一样。

我请求大祭司,希望他能寻找到叶修游离在外的灵识,再替我植造一个梦境。

我忘了我从哪里听说过,术士们掌握一种古怪的造梦的方法,他们能在梦境中创造你想要的场景,包括热闹的城市与鲜活的人群,并在梦中给你一个崭新的身份,如果你愿意,甚至能邀请他人进入你的这个梦境。

这个方法给了无数失败者们臆想自己的成功的可能,而让他们望而却步的,是造梦者必须封存所有与现实相关的记忆,以坚信自己是梦境中的人,并且,这个看似美好的方法对身体有着某种不可逆的硬性劳损。

大祭司从黑色兜帽下露出微微上挑的唇角,声音温柔得像是爱人的亲吻:“我并不建议你采用这个方法。”

而我只是目光恳切地望着他。

半晌后,他发出了很轻的叹息声。

 

我想要植造这样的一个梦。

哪怕我不记得了,可至少,在那个和平的,生机勃勃的第十区,我们还能重逢。

我等了他半年,等大祭司寻找到他的灵识,引入我的梦境中。所以半年后,春天的鸢尾花开得正好的时候,他从南方来到这里,停在兴欣酒馆的窗下听着吟游诗人唱歌,让我从窗口望出去,正好能看到阳光下他带着笑意的眼睛。

这里有我期望的一切,第十区每一天都阳光普照,错综复杂的公会分立不复,龙族的存在只是个久远的传说,千波湖的湖心岛仍然绿荫繁茂,叹息峡谷的柠檬草也还生长得热热闹闹。

所有的温柔的,美好的,我们共处的这段日子。

都只是植梦术下的一个梦境罢了。

 

11:

我把脸死死地埋进他的怀里,哽咽着说:“我不走,你也不许走,我们谁都不走。”

我想我们一定狼狈极了,就在城门口,人来人往的地方,滚得一身都是灰,我紧紧揽住他的腰,而他的手搁在我的头发上,我们拥抱着,就像彼此是自己唯一的生机。

他已经从惊讶里回过神来了,声音听起来还是那么懒洋洋的,带着一点愉悦而又喟叹的笑:“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我忘了,”我说,“但是许愿盒子里那张许愿签,上面的字迹是我的,恰克小镇的院子里有我亲手栽的苹果树,千波湖的湖心岛,叹息峡谷,还有格林之森,我们曾经都去过。你说我该回去了,但你在这里,你让我回哪里去呢?”

 

关于梦境之外的一切,我忘记了,但他还记得。

这个梦境是我为他造的,我想要这样一个和平安宁的第十区以供我们重逢。而他愿意入梦来,或许仅仅只是因为我在这里。所以他执意雇佣我作为他的向导,所以我们一起去过的那些地方,踏过的第十区的土地,都是我们曾经走过的。

他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我重温了那些陈旧的记忆,然后告诉我,他要离开,我该回去了。

我猜测他一定和大祭司说好了某些事,比如当他离开梦里这个第十区后,便打破这个梦境,让我得以返回现实。这就是他的作风,该走就走,绝不拖泥带水踟蹰不前,连挥手道别都不愿回头。

可是他没有料到我会想起来。

那个许愿盒子里,那张被叠成佩剑的形状的许愿签上,有我当初亲手写下的字。

——爱是永不止息。

是的,永不止息。

这是个亘古的,诚挚的,我必须兑现的诺言,所以当我看到它的时候,回忆就像是被鹅毛大雪推开的门扉,刹那之间,风涌进来,雪涌进来,历历在目的往事,全都纷纷扬扬地涌了进来。

我甚至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鲜活的,重又出现在我面前的叶修。

就算我知道这只是个梦境,然而在这个虚幻的第十区里,他却是真正的叶修。

是他就够了。

 

我眼眶通红,愤怒地看着他:“你简直是个混蛋。”

“你又不是才知道。”他理所当然地答道。

“所以,”我威胁道,“你敢离开去祸害别人试试?”

“但你得回去,”他突然严肃地说,“这个法子谁教你的,文州?显然不是个好主意。”

“好不好我说了算。”我原想蛮不讲理,片刻后又叹了一口气。

我没办法和他解释我这个决定,因为他毕竟不是我,于是我决定坦白地使用类比。

“叶修,别以为你什么都懂。”我毫不客气地说,“如果屠龙战争之后醒不过来的人是我,我就不信,你不会像我一样把主意动到植梦术上来。”

那个瞬间十分漫长,我听到了鸽子扑闪翅膀的声音,苏瓦尔大教堂的钟声,还有沿街小商贩的叫卖,孩子的哭闹,妇人们尖声的讨价还价……所有俗世的幸福,在同一时刻席卷了我的耳膜。

然而那个瞬间又十分短暂,因为仿佛就在下一秒,我听见他赞同的,有些无奈的声音:“你说得没错。”

他又露出那种懒洋洋的笑意,一瞬间让我仿佛回到当年,他站在兴欣酒馆的栅栏里,穿着一件邋里邋遢的毛织马甲,冲我伸出手来的场景。

老天。

我保证,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下,我肯定会忍不住想要亲吻他。

 

后来,我们依旧住在恰克小镇,就在离兴欣酒馆两个街区远的地方,院子里载种着苹果树,窗台上养着我最喜欢的丽格海棠,春天的时候,它们盛开得像是鲜艳的火烧云。

我还在兴欣酒馆上班,而叶修那个混蛋,每天则无所事事地窝在家里把烟灰撒得到处都是,偶尔出门打几个小怪。我们像以前一样经常吵架,内容也依旧十分广泛,从我的盆栽的养植,到他那把千机伞的完善,从小罗莎的手工作业,到老板娘推出的新的酒品。

沐橙姑娘偶尔来串门,坐在院子里的苹果树下笑嘻嘻地看着我们各种嘴碎的争吵,总会评价道:“你们竟然没有打起来,真是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生活平静而绵长,我们谁也不去想未来。

 

有一年秋天,大祭司入梦来找过我一次。

那时候是在黄昏,我刚刚结束了酒馆的工作,叶修正无聊地在院子里拿着千机伞打苹果。

夕阳温柔地笼罩着整个第十区,而这位大陆上最强大的术士,则突然出现在恰克小镇的,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子的栅栏外。

叶修最先发现了他,眯起眼睛笑着打招呼:“文州,贵客啊。”

大祭司难得取下了他的深色兜帽,我这才发觉他有张温柔得不像话的俊朗面孔。

“叶前辈,”他温声问候道,“我找小蓝。”

 

我们简短的对话在兴欣酒馆靠窗的桌边。

 “你知道的,”他说,“当初,我并不推荐你用这个办法。”

我抿唇笑了起来:“但现在这样很好,我应该感谢您。”

“我明白,”他笑了笑,看起来温柔极了,“所以,如果必要的时候,我也会尽我所能维持住它。”

这样的承诺顿时让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而他只是优雅地饮尽了杯中的酒液,然后礼貌地同我道别。

 

这是个非常短暂的会面,但他给我带来的好消息却让我的心情格外晴朗。

我回到家,看到叶修正在院子里懒洋洋地抽着卷烟,烟草的气味浓浓地弥漫在空气里,让我十分受不了地走过去抢了他的烟。

他不满地瞥我一眼,咂了咂嘴,问“文州和你说什么了?”

我正色道:“大祭司说,由于你的性格太过恶劣,所以如果有一天我觉得受不了,他十分愿意把我从这个噩梦中解救出去。”

“得了吧,”他伸了个懒腰,“如果他真是这样和你说的,你也一定会非常有礼貌地对他说‘谢谢,不用’。”

——这人仿佛总是能将我的心思全部看穿似的。

我笑了起来,终于还是忍不住扑过去,和他交换了一个暖洋洋的亲吻。

 

或许是明天,或许是未来哪一天。他的灵识会消散,我的身体会虚弱到无法支撑植梦术,就连大祭司也无力维持住这座虚构出来的城池,这个梦境终将破碎。

但那没关系。

因为都不是今天。

 

12:

唱诗班的小罗莎学了一首新的短韵歌,以前常听她的外婆唱起的。

外婆的名字也叫罗莎,整个凛冬的每个雪夜里,这位和蔼的老夫人都会将小小的外孙女搂在怀里,坐在壁炉前向她柔声讲述这个发生在自己年幼时候的故事。由于年代过于久远,故事的结局至今无人知晓,但老外婆说,故事里的冰雪最终都化成了河,夜莺又唱起了颂祷和平的歌,故事里的爱人们,也都重逢过。

春天到了,第十区褪去了雪衣,变得生机勃勃,千波湖畔的金雀花开得缤纷,叹息峡谷的柠檬草从冰层里探出柔绿的芽。苏瓦尔教堂外的山毛榉已经很老很老了,传说仍在远播,新的一年过去,枝桠上又添了好些许愿盒子,金发的青年男女们写下相携一生的约定,并在树下亲吻拥抱。

小罗莎像只快活的云雀,穿梭奔跑在热闹的人群中,愉快地唱起这支短调——

 

他自梦境之外来,甘愿将回忆带上镣铐。

从千波湖沉睡的雪岛,追寻到叹息峡谷冰层中发芽的柠檬草。

重逢试穿初遇的名义,戴上格林之森的鹿角帽。

许愿签上的陈旧字迹,是挑开过往的矛。

 

他在岁月里折剑,以免誓言草草。

爱是长路迢迢,也在今夕今朝。

 

—完—

 

*出自《圣经·新约·哥多林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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