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叶蓝]第七年(2016许博远生贺)

   

※生日快乐,我的许先生,大概还能向天再借五百年来爱你吧。

※一年给你过两个生日啦ww看着你的设定一点一点完善,你的形象一点一点丰满,大概是喜悦欢欣的吧。

※六月还写过一篇《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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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我从大理坐巴士赶到剑川,再转车前往沙溪,抵达目的地时,已经快要午夜零点了。

临近新年,云南省到处都在堵车,一路行来走走停停,远处的黛色青山拖拽着逶迤的云霭,氤出一种朦胧而又坦荡的灰,将行程拉得漫长了一倍有余。

我的邻座是个染着棕色长发的年轻姑娘,一直在与人小声通话,语气不耐,晦涩的方言里夹杂着几句听不太清的普通话,似乎是在争吵,又似乎是在抱怨这要命的拥堵。

在车上颠簸整整一天,实在不是什么愉悦的体验。九座面包小车的环境很不好,空间狭小逼仄,弥漫着一股经年累月沉积下来的,要散不散的烟气。

我没吃午饭,入夜之后胃里空空,又被这股味道闷得头脑发昏,停车时难免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刚要佝着腰从车门里钻出去,却只见身旁坐着的那位姑娘,突然摁断电话,掩面爆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来。

 

一、

 

沙溪是位于茶马古道上的一座古老小镇,名义上是个旅游景点,其实并没有得到过系统的开发,四方街两横两纵,简单通达,不到一个小时便能够逛完,往来的也大多是些老外,和为图清净自驾游的旅客。

隆冬时节,这里更是游人稀少,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到处都空空荡荡的,沿街的路灯老旧昏黄,将青砖短街打出一种近似冰面的清冷。

我熟悉的那家民俗是一栋带独立院落的三层小楼,店主在院外悬挂了一道摇铃,方便晚归的客人叫门。铃响之后,里面立刻点起了暖黄色的灯光,不消片刻,老板陈姆妈便披着睡衣过来开门了。

“哟,小许,”见我孤身一人拎着行李箱,身后还跟了个陌生女子,她忍不住疑惑道,“今年你是一个人来的?小叶呢?”

听她提起叶修,我就不由得愣了愣,好半晌道:“……叶修今年工作忙,出国了还没回来呢。”

 

陈姆妈是白族人,在沙溪开这间客栈已经有十余年了。

小镇的游客一直不多,她的老伴过世得早,子女都在昆明工作,一个人的日子倒也过得清闲。七年前第一次来到沙溪时,我和叶修就留宿在她的小院,此后每一年,我们都会把难得的年假消磨在这个有些冷清的镇子里,和她的关系,也早已经有些像一期一会的忘年老友了。

“院子里的桂花树砍了啊?”我拎着行李,跟着她往里走,边环顾了一眼故地,“记得去年还在的。”

“那棵啊,卖啦,”陈姆妈边掏钥匙,边絮絮叨叨地应我,“年初有人出十万块钱收走了,说我这棵树,长得又大,树冠又圆又好看。这块地空出来,准备年后种点石榴,明年你和小叶再过来的时候,就有自家的石榴吃了。”

“好啊,”我笑着说,“那明年我们就夏天过来,您可别全拉到集市上去卖了,看着替我留着点。”

“好说呀。”她乐呵呵地回头望了我一眼,刚想说话,却这才留意到,那个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来住宿的小姑娘,正抽抽噎噎地擦眼泪。

“哟,”陈姆妈吓了一跳,“这么漂亮的小金花,哭些什么哦?”

 

这姑娘让我叫她小絮,真名不肯说,只说自己今年读大四,是出来毕业旅行的。

我当然不会主动问起在她身上发生的事,这样年纪轻轻的女孩子,眼泪虽然金贵,神伤的也不过就是梦想和爱情罢了。

陈姆妈给她开的房间就在我隔壁,热心肠的老人家担心她的情绪问题,还在走廊上拉着她的手开导了许久。我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收拾好行李,又从洗手间洗漱出来的时候,听见外面低低的说话声还在不断传来。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一点,手机在床头柜上报着低电量,我按开屏幕看了一眼,待机界面干干净净,没有未读短信,也没有未接来电。

——关于叶修的消息,什么都没有。

 

二、

 

时隔一年,重新再回到沙溪,这里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依旧是时间长河里的,被凭空捏造出来的一个隐秘漩涡。

静谧的夜,冷清的石板路,沿街栽种的三角梅,都如同去年,甚至上一个去年的雕版复刻。

 

我记得七年以前我和叶修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热热闹闹的夏季。

那时候我们刚刚在一起,他带完世邀赛回来,拥有小半个月的长假,难得起了闲心,和我商量着要一起出门旅行。

八月末的杭州暑气袭人,书房里没有装空调,我们两个人就窝在卧室里抱着手机刷攻略,谁也不肯去搬电脑。于是这种懒散的作风,也一直延续到了最后决定目的地的时候。

我们否决了希腊,原因是他刚从欧洲回来,又否决了塞班岛,原因是他并不会游泳,还否决了许许多多曾出现在画报里的瑰丽风景,反而跑到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西南小镇里来,消磨了好一段时光。

只是随手在地图上划的一个点,从此成了每年的必备路线。

就像那年第十区偶然遇到的一个人,谁也没想到,真的就成了一生的爱人。

 

老实说,我其实很少提起从前。

和他在一起七年时间,生活的主题永远是过日子而不是谈恋爱。理论派才爱将感情的由来追本溯源,我们这些务实派,不懂罗曼蒂克的释义,没有风花雪月的诗心,也不过是尽快去学着适应,怎样把一个人的日子过成两个人的而已。

我们的关系确定于第一届荣耀世邀赛之前,是他飞往苏黎世的前一个晚上的事。

那时候,窖藏的暧昧已经开始缓缓飘出陈香,也不知道国家队的那群初代大神玩些什么新鲜游戏,逼出了叶修此生难得的一句表白。我在游戏里突然收到君莫笑寄过来的邮件,点开就看到满目的红——是整整一个包裹的玫瑰。

那年夏休期,荣耀刚刚更新了种植系统,玫瑰作为顶级作物,全服的产量都还不高,他寄给我的数目,大约已经是兴欣公会所有的库存了。

我那时迟钝,一头雾水地敲他问:“大神,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修秒回:“字面意思。”

这句话让我困顿了好半天,把包裹里的那些玫瑰翻来覆去清点了许久,才偶然察觉到,所谓字面意思,只因为它们的系统文案是这样的——

“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有个恋爱想跟你谈谈。”

 

我发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蹩脚的告白。

可是偏偏那个瞬间,它又浪漫得那么荡气回肠。

 

三、

 

我平时上轮班,作息规律不起来,难得的年假,自然是抓住了机会偷懒,加之前夜里翻来覆去地失眠,隔天睡醒时,早已经过了镇上的早市时间。

小絮正在花园里晒太阳,她穿着一双米白色的流苏短靴,坐在秋千上打着晃儿,情绪看起来比昨天晚上好了很多。

“哎,小远哥,”见我出门,她朝我挥了挥手,“你起得好晚啊,我都陪陈姨买菜回来了!”

这小姑娘待人有些自来熟,也不知前晚和陈姆妈聊了些什么,一老一少,这时候已经俨然成了知交。

“吃早饭了吗,”我问,“镇上的烤乳扇味道还不错。”

“吃过,太腻啦!”她撇了撇嘴,“我还是更喜欢饵块,沾腐乳的那种。”

“早上少吃点糯米,”我听得失笑,“当心消化不良。”

“知道了知道了,我都二十几岁的人了,不要把我当小孩子啦。”

“哦,二十几岁的人了,”我揶揄道,“还会在路上哭啊?”

“你要理解我呀,”她听到这话愣了片刻,又闷声闷气地颠了颠秋千,“我都跟我男朋友分手啦!”

 

我其实早已经大概猜出了,她在这个时节独自一人出行的缘由。

故事真的一点也不新鲜,无非就是按照毕业分手的脚本来发展的。她和她那位男朋友的家乡远隔天涯,面试工作时却谁也不肯妥协,小年轻又彼此都气盛,一气之下就宣告一拍两散了。

她本来是骄傲的,甚至还有心情为自己筹划一场独特的毕业旅行,满心以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可惜分别的时候还能好好挺直的脊梁,却在他乡颠簸的旅途中,突然化作了软肋,也融成了泪水。

 

“我们以前明明很好的呀。”

小絮叹了一口气,这样说。

她倒是没有再哭,只是盯住院子里洒落的亮晶晶的阳光出神,脸上的表情专注,有点像凝视着某些温柔的往事。

你知道,人在描述过往的回忆,尤其是好的回忆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地为它增色。于是往事如尘如风,真的就成了最令人不舍的,想留又留不住的东西。

我站在屋檐下望着她,却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想念叶修了。

 

来到沙溪之前,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

荣耀的制作方准备在隔年全面开放全息模式,世邀赛的组委会要求就赛制更新等问题展开一次研讨会,而叶修作为中方的代表之一,已经在小半个月前跟着联盟的工作人员一起飞去了苏黎世。

隔着八小时的时差,联系总是不方便的,我们也不再是新相知的年纪,忙起来好几天说不上一句话,并不是什么少见的事。

大概是因为入了冬,他走了之后,我的身体状态一直不太好,总是容易犯困,睡眠质量却又糟糕得很,有天晚上起夜的时候不留神吹了风,于是一场重感冒压得人病来如山倒,我拉着窗帘在家里昏昏沉沉地睡了两天,醒来时又没了什么干劲,干脆打电话给领导,连着病假和年假一起请了。

离叶修返程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候定了一张飞往云南的机票,一个人来到沙溪,也不过是我在经年累月里养起来的习惯,下意识地将这个古镇,当作避世的梦乡罢了。

 

我们各有各的思绪,于是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默然了好一会儿,小絮突然从秋千上跳下来,几步跑到了我身边。

她的白流苏在脚踝边晃晃悠悠,像飞过秋天镜湖的白鹭鸶。

“哎,不说我了,那你呢?”这个哭起来,笑起来,都生机勃勃的女孩子,望着我眼巴巴地问,“小远哥,你来沙溪,是干什么来的呀?”

 

四、

 

如果是孤身一人出来旅行,沙溪的确不是个好的选择。

这里不是丽江,没有暧昧到惊心动魄的艳遇,也不是大理,没有诗歌里亘古不变的雪月风花。短小的青街和沿街潺潺的溪,让这里的天地四方狭小,连梦都是逼仄的。

 

小酒吧藏身在街道两侧矮小的平房里,日落时分,驻唱歌手还没有来,只有个酒保在吧台后面百无聊赖地擦杯子。音响里放着不知道是明日天涯还是今夕何夕的民谣,客人也寥寥无几。

我和小絮坐在沿街的窗口聊天,她应当是不会喝酒,捧着一杯啤酒想装豪情,跃跃欲试,却又不敢喝,脸上还要做出“小事一桩”的表情来。

——有那么一点像叶修。

 

退役这么多年了,叶修还是保留了滴酒不沾的习惯,和职业没什么关系,大概是因为酒量和酒品都着实堪忧。

转了幕后之后,他这位初代大神还是联盟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有时候应酬实在推脱不过去,才会沾上那么一点点,效果也是立竿见影。那时候我们对外宣称的关系还是合住室友,于是隔不了多久我就会接到他同事的电话,拜托我把这一尊喝醉之后杀伤力猛增的大神赶紧拎回家。

这么折腾了几次,他的新同事们都有了一个普遍的认知——

叶修的下限就是没下限,叶修的酒量就是没酒量。命运待人向来公平,都是一报还一报的。

后来在许多非正式场合,他们总爱抓住他不能喝的这个弱点起哄。有一回聚会叶修特意领着我过去蹭饭,让我见识了一眼他被围攻的状况。

这人攻心手段实在是厉害,那会儿我们才好上没多久呢,我哪里见得他受这种欺负,护犊子的心思一上来,撩起袖子就要出面替他挡酒。

就是在那一回,两瓶半白的,我随便秀了秀自己无底洞一样的酒量,一个人撂倒了他们那一桌。

也是在那一回,叶修顺便抓住这个机会,在他们跟前晃悠悠地捅破了我们的柜门。

 

这件事过去很久很久了,再想起来还是觉得有趣。

在此之前,我们俩的关系没有瞒过人,却也没有在人前主动提过。

而在此之后,两个人之间默然联结的那根绳,却被陡然拎清抻平,晾晒到了阳光底下。

好像我们从此,就成了彼此最名正言顺的家室。

 

五、

 

我说我是出来旅行的,小絮却不太相信。

沙溪的确也只适合偷懒,而不适合游玩,左右不过两横两纵四条街,几步就能走到头。

“真的只是出来散散心,”我耐心地同她解释,“工作太忙,累得身体出了点情况,就请了年假到处走走而已。”

“谁信呀,陈姨明明说里每年都来的,”她撇了撇嘴,学着柯南的经典动作,推了推自己的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而且你戴着结婚戒指,又不和你太太一起来……受情伤啦?昨天陈姨说的那个小叶,小叶是你夫人吗?”

我对她突然出现的侦探人格有些哭笑不得,正犹豫着要不要纠正这个称呼,她却又自顾自地叹了一口气,说道:“算了算了,同是天涯沦落人,你不想说,那就不说吧。”

 

这下我当真只好苦笑了。

这位失恋人士,自顾自盖章我与她天涯沦落,就是不知道叶修听到这样的话,会有什么感想。

我下意识地伸手转了转无名指上的婚戒,才记起这枚戒指,原来已经在这个位置存在了整整四年。

四年的时间,足够这道铂金的圆环在我的指根处留下明显的戒痕,也足够让它几乎和我的身体发肤融为一体,感知不到特别的存在了。

 

那时候我刚刚跟家里出柜,父母都不是顽固守旧的人,却也一时对这样的消息接受不来。我上面还有位亲生的长姐,前几年嫁了人,是自立明理的女性,特意受父母之托抽空来拜访叶修。

她识大体,也有慧眼,看出我这位伴侣的品性,倒是没说出什么反对我们的话来,只说爸妈那边急不得,要慢慢来,日子过好了,总能等到他们点头的那一天。

于是那天晚间,叶修便领着我去买了这枚戒指。

不分男女款的对戒,套进指根,就能寓意归属。

“婚都结了,”返程的路上,他扣住我的五指晃了晃,转头笑着望向我,“就只能请岳父岳母将就将就了。”

我一时间有点哭笑不得。

 

我们当然不能结婚,可是却从此,共同拥有了已婚的身份。

所以到了现在,即使身置在西南高原的这个僻静小镇里,也有人能够通过这枚戒指,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他这样一个人。

无关他创造过的历史,无关他荣耀教科书的盛名。

藏身在这枚戒指之后的他,仅仅为我而存在。

也只是我的爱人。

 

六、

 

隔天是农历的冬月十二,每逢二或逢七日,都是镇上的集市开张的日子。

陈姆妈在集市上有个摊位,夏天的时候,她会把家里的柚子和梨打下来送过去贩卖,冬天便卖亲手制作的地参干和烤乳扇。小镇子的常住人口大多熟识,知道她做生意向来地道,自然也乐意捧场,有时候还会推荐给旅客。

我陪小絮在集市上溜达了一圈回来,看见几个前来写生的美术生正围在她的摊位前买地参干,烤架上的乳扇刚扫了玫瑰糖浆,散发着浓腻的奶香。

“噫,这东西好像冬虫夏草。”小絮凑过去看热闹,回过头来同我说。

“是地参,”我笑着说,“北方叫地虫,拿它来炒菜煲汤的,只有这儿才晒干了当零食。”

 

我记得以前,叶修也也很喜欢吃陈姆妈手制的地参。

后来有一年,他在我的劝说下开始戒烟。我们待在沙溪的那段日子,正是他熬得最难受的戒断期,从容不迫惯了的人,对尼古丁的心瘾难却,极其少见地在我面前流露出一些焦躁的情绪来。

我从陈姆妈那儿拎了好几斤地参干回来,甜的咸的都有,每次看见他忍得难受了,就摸几根往他嘴里塞。后来他是成功把烟戒了,可这玩意儿我们俩都已经吃到腻了味,从此碰都不想碰了。

 

“有点像冬虫夏草,”小絮捧着一包嘎巴嘎巴地嚼,边跟我分享她的食用心得,“不过很好吃呀。”

我说我已经对这种东西产生心理阴影了,又把叶修戒烟那时候的事情讲给她听。

小姑娘听得哈哈地笑,还把地参干像香烟一样叼在嘴里闹着玩。

“你老婆竟然抽烟啊,”她说,“看不出来,原来你喜欢的是熟女路线。”

我听得有点失笑,想了想,还是慢慢地跟她坦白:“他不是我老婆。”

 

——“是我先生。”

 

七、

 

小絮以我没有及时坦白叶修的身份这件事做借口,扬言要敲诈我一顿,我便领着她去四方街下街的一家小铺子吃甜品。

那家的芒果杯做得很地道,可惜因为叶修芒果过敏,我也跟着很多年没有沾过这种热带水果了。

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外便是那条绵延亘通了古今的茶马古道,集市日,镇上的人比平时多一些,还有骑马来赶集的乡下人,将嗒嗒的马蹄声铺开在狭窄的小街上,屋檐下都飘满了乱花浅草的古韵。

小镇上几乎没有什么别的景点,好在时间悠闲漫长,小絮咬着勺子慢慢吃杯里的芒果,又说起她和小航以前在大学里那些事情来。

大概是笃信了我们只是萍水相逢,又有我的性向原因在内,这个年轻的小姑娘,对我并不怎么设防。她反反复复,说了很多很多。说她和她那位无缘走到最后的恋人,他们曾经那么年轻生动,那么能闹能折腾,他们曾经在春风里放肆地欢笑,也曾经在午夜号啕痛哭,他们真的拥有许多热闹的,不平凡的故事。

“明明我们以前也很好的啊,”她低落地把曾经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可我实在是不知道能够怎么去安慰她。

毕竟她说的那些,都是我没有经历过的。

 

我记得我在第十区遇到叶修那一年像刚刚二十三岁。

转眼之间,时间就已经走到了而立出头。

我和我伴侣的这段关系,好像从一开始就一帆风顺得有些过头,构成元素也更多的是“我”和“他”,而不是“我们”。我们自然而然地就找到了最合适的相处模式,在彼此最独立的人格的基础上,建立和享受羁绊。

可是即便如此,到了第七年的时候,感情也的确开始慢慢退位给生活了。

——世人说七年之痒,不是没有道理的。

 

叶修当初在我的帮助下戒掉的烟,两年后又抽了起来,那时候中国队在世邀赛上的成绩不好,他作为领队,诸多压力加身,我自然理解。

关于他在网游里对兴欣的偏私,我也早已经习惯了和他这个人分开对待。

有时候我在家里上班,我们在书房里各开着各自的电脑打荣耀,他毫无疑问又要给蓝溪阁使绊子,而我即使被他气得牙痒痒,回客厅倒水的时候还是会给他捎上一杯,然后回到电脑前,指挥着蓝溪阁的成员们继续集火君莫笑。

即使我们俩之间只隔了一张桌子,距离不足一米。

没有抓住机会踢过他的网线,实在是有些亏了。

 

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棱角越来越圆润,步调越来越合拍,就再没有当年拥抱瞬间花火迸裂的痛感与快感了。

七年时间,不能用短暂或者漫长来定义,它像一把足够细腻的刷子,在感情的丝绢上反复摩挲,初时不觉,然而经年累月里,已经足够不动声色地消磨所有的新鲜感,冷却所有的热血,磨平所有冲动的心性。

人就像被剥了壳的蜗牛,逐渐露出柔软脆弱,洁白黏腻的真实本性。

我们的第七年,大抵也不能免俗。

 

就好像现在,我和他四五天不联系,他也不会知道我已经一个人抵达了沙溪。这种事情连提起的必要都不再有,回去之后,生活照旧按部就班,轨迹不会变,感情不会变,方向不会变,什么都不会变。

“在一起”这三个字,说起来太简单,却总要用一生一世去实践。

 

八、

 

小絮剪短了她的长头发,在午后抱着一朵向日葵盘,磕着瓜子回到了院子里。

镇上只有一家理发店,她说她原本还想把头发染回黑色,才好彻底挥别过往,可是理发师赶着下班回家去喂猫,不肯接这个活儿。

“然后我就跟他回家看猫去了,”她冲我比划着,“他养的是只英短,才三个月大,特别娇贵,吃瑞典进口那种掺蛋黄的猫粮。”

我那时正借着并不太好使的WIFI登陆荣耀,翻开好友列表,看到系统显示君莫笑已经十天没有上线了。

“你喜欢猫?”我关掉游戏界面,随口问。

“喜欢呀,特别喜欢,”她说,“大三刚刚从宿舍搬出去住的时候,本来也想养一只的,可是小航不让,就没有养成。”

提起那位男朋友,她的情绪又有点低落起来,恨恨地嘟囔道:“早知道当时就不该听他的,不然现在就算跟他分手了,还有猫陪我呢!”

我听她那个追悔莫及的语气,觉得有点好笑,就说:“养猫也很累,没你想的那么轻松。”

“你养吗?”她问。

“养了一只,就是土猫。”

我关上荣耀,点开电脑文件夹里存着的芒果的照片给她看。

 

这些照片大多是叶修拍的,他的技术糟糕,拍出来的成片要么虚焦,要么调光奇怪,但还是把小絮这位爱猫人士萌得不能自持。

我们正好是某一年从沙溪返程的时候捡到芒果的,那时候应该是深秋,前夜里杭州下了很大的雨,可怜的小猫不知道被什么东西伤到了腿,窝在我们的楼梯间里软乎乎地叫唤。我拿叶修的旧衣服把它抱去医院疗伤,治好之后在附近问过了一圈,得知它不是哪家走丢的宠物之后,便自作主张养了下来。

叶修满腔父爱无处宣泄,就一直叫它“儿子”。

难为他平时连自己都养不好,养起猫来倒是难得细心。

三十大几的人了,买了一屋子的毛线球和逗猫棒,没事就爱逗小猫玩,一人一猫在客厅里蹦来蹦去的,还格外乐在其中。

 

说起这些事的时候,我的口吻应该是有些无奈的。

但小絮似乎是想到了那幅画面,听得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觉得,”她说,“你先生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

我对她使用的这个形容词表示了赞同。

 

因为是太过熟悉的人,我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他的样子,他睫毛的长短,眉毛的弧度,笑起来时有点嘲讽的样子,还有他锁骨下的那颗痣,或者更隐秘的,更难言的,许多许多。

说起他时,也不觉得他有什么独特,有什么伟大,有什么壮阔。

那些我曾经仰望他的日子,还有第十区的那个圣诞节,君莫笑站在高高的塔顶上,俾睨塔下红尘里芸芸众生的那些往事,记忆依旧深刻,却真的都已经渐次远去了。

七年之后再回头看,我才发现,我们其实都活成了最平凡的样子。

 

“你知道吗?”小絮撑头望着我,“每次你提起你先生的时候,眼神就让人觉得很幸福。”

她说得很慢,我一时间听得愣了愣,却不知道怎么接话。

这个女孩子比我年轻近十岁,还不曾进入社会,或许还不知道愁滋味,她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赤诚而坦率的。

“就是那种,”她想了想,又说,“虽然什么也不说,但是眼睛里都能流露出来的感情。”

“你们真的过得很好。”

 

我突然想起我们刚刚在一起的那一年,世邀赛之后他从苏黎世回国,特意绕到广州来看我。

中国队那年一路披荆斩棘,夺冠不易,在遥远的帝都,有无数人等他回去参加一场庆功宴,可他偏偏挤出行程,在白云机场落地,给我拨来电话。

那是我们确定关系之后第一次见面,广州的炎夏热烈聒噪,我一路匆匆赶来,几乎累到耳鸣眼花,可是隔着人声鼎沸,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他。

他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国家队的领队外套还搭在手臂上,就那样一点也不掩饰地站在出闸口等我。

我记得那时候,他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我,可是中间短短的一段距离,我们谁也不敢迈出第一步。

眼神已经先于言语坦白了心声。

所有灵犀洞开,也不过只是那一瞬间的事情罢了。

 

小絮说,这世上什么都能藏,唯有眼睛里面的爱意,是藏也藏不住的。

我突然就非常非常,想念远在异国的他。

 

九、

 

叶修在欧洲的行程马上要接近尾声,我准备去镇上预约一辆车,直接去大理搭乘飞机,赶在他落地之前到家。

小絮说她要在沙溪再待一段时间,并且神神秘秘地拉着我说,沙溪的确是个可以让人静心的好地方,她知道我为什么每年都要过来一趟了。

我又有点哭笑不得。

我知道她还需要时间,才能走出上一段失败的感情。于是和陈姆妈交代着留意她的情况,热心的老人家自然是满口应下。

镇上没有租车公司,我需要用车,得自己去联系老乡,这天午后便收拾了行李准备出门,没想到才走出院子,却看到叶修拎着他的拉杆行李箱,正站在门外。

 

他穿了一件呢绒的小夹克,叼着烟,裹着一身跋山涉水赶来的烟火尘气,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我。

西南高原的冬日阳光像条金色的丝绒缎带,从他的脸颊边放肆地垂坠下来,又隐在我手边的阴影里打了个结,让他看起来像是好不容易才穿越了时间和空间,匆匆赶来的,命运送给我的礼物。

我刹那间就愣在了原地。

 

“小蓝,”见我怔忪,他眯了眯眼睛,“你来沙溪,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我觉得我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讷讷应了一句:“……忘记了。”

离他返程的日子明明还有两天,我在这儿过得不知时日,一时兴起的出行,没想过特意告诉他,

“你来的第二天,陈姨就打电话告诉我了,”他说,“还问我们是不是吵架了。”

“你做事我一直不过问,不代表我不担心。既然你不想告诉我,干脆我自己飞一趟了。”

他有意拖长了声音,是个亲昵,却又不带苛责的语调。

我听得低低“啊”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眼眶有点发热:“我不是故意的。”

叶修捻灭了指间的烟,看着我不说话。我顿时有点心虚了,只好又问:“你怎么提前回来了。”

他挑了挑眉:“你生日呢,自己都忘了?”

 

我觉得我那时候的样子一定特别窘迫。

我们像两个长途羁旅之后好不容易才重逢的游子,一个站在门外,一个站在门里,中间还隔着一道屋檐打下的分界线,外面就是高原上淋漓尽致的恢弘日光。

叶修轻轻地“啧”了一声,走过来牵我的手,边问:“芒果呢?”

“放到宠物店寄养了。”

“那就走吧。”他又接过我手里的行李箱。

“去哪?”

 

我有些茫然,刚要跟上他的步子,他闻言却停下脚步——

回头轻轻地望了我一眼。

那一瞬间无法言喻,他的目光,那道温柔的,懒洋洋的,又带着那么一点骄傲的目光,让我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

九年前的第十区,七年前的广州机场,四年前的珠宝店,以及无数个相伴的,日光或月光照耀的日夜。最平凡的,最不平凡的曾经。

还有彼此相伴,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这七年。

 

十、

 

“回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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