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白月】他在等

       

※《追球》副CP,侯建白×童嘉月

※ 和《等她来》同一个设定的嘉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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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月新换上一对剔透的珍珠耳坠,莹白色贝母点缀在饱满的耳垂上,瞧上去别致又优雅。

  但她仍嫌有些不太满意。

  

  这已经是她今天试戴的第六副耳环了。

  明明在此之前,她还对它们爱不释手,因为就在上个礼拜,她那位老实温吞的笨蛋男友曾经难得直白地夸奖过,说这一双珍珠好看又衬她——他近来日益开窍,讲话可比从前甜多了——但也正因如此,嘉月实在不太想在今天把它们戴出门。

  毕竟,她要去见他,光好看是不够的。

  已有的惊艳不可复制,它们还不够新鲜,不能够叫他的眼睛再灼灼地亮上一遍。

  而今天的一切,本都该是非同凡响的。

  

  对于嘉月而言,生日其实并非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

  她从来不缺所谓的朋友,这个世界上多的是等着巴结她的人,每逢生日就要吆五喝六地赶来给她庆祝,高贵而骄傲的公主自然不会拒绝被人拥簇,但事实上,在觥筹交错之间做一个摆花架子的寿星,嘉月觉得这种事情简直无聊极了。

  好在,今年就不一样了。

  现在的她毕竟是在谈恋爱的。恋爱中的人也该享有某些特权,这让她有足够的理由推拒掉那些并不让她觉得留念的热闹和缤纷,坦荡扬言,要把这个一年之中最特别的日子留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

  朋友们自然是纷纷笑着揶揄她,溺爱女儿的妈妈则感喟万分地偷偷掉了两滴眼泪,颜晓希和乐冬冬两个八卦怪更是一早就快把她的微信戳爆了。

  然后,她总算等到了他的电话,就在上午十点钟,那是个不会叨扰她休息,又不至于让她久等的时间。

  “嘉月,生日快乐,”男孩子的声音在那头温柔得像是东风,藏着一整个春天,跃跃欲试将要捧到她面前来的惊喜,“你……你今天有没有空?”

  

  侯建白似乎总是这个样子的——

  温柔的,温吞的,温润的,像水乡里一场暧昧而萦绕着诗愁的雨。

  嘉月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他,那也是一个突如其来的雨天。他急着赶去打工,因而忘了带伞,只得独自候在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里躲雨,而她乘着私家车从路边经过,隔着潮湿的雨帘,一眼就看见了这个男孩子。

  她看见他湿着一小绺的额发,看见他被风吹得卷了一个边儿的白衬衫,再然后,她看见有一点微蒙的暖光,在那个雨中灰蒙蒙的世界里,一点一点透过他的侧脸沁了出来,如解冻的春水一般,沿着视线流入了她的心底。

  一见钟情是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感受。

  但嘉月接受得很坦荡,甚至觉得,这样来势汹涌的钟情的确最适合自己。

  她想象不出自己和谁日久生情的样子,那一点儿也不轰烈,不够成全她的骄傲和张扬。如果她要喜欢一个人,那么一切都源于第一眼的悸动,这已经再好不过了。

  至于后来的那些事情,时至今日,大约也都成为了腾远学子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嘉月听过许多论调,最主流的莫过于有人说千金小姐配穷小子果然还是老梗啊,眼高于顶的傲慢校花偏偏喜欢上了和自己最不搭的那一个。

  可她又不信那些搭与不搭的条条框框,事实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男朋友和自己到底般配在哪里,只是家世、门第,这些东西在她眼里都不值一提,爱意本应纯粹,她尚且还活在有情饮水饱的浪漫情结里。

  她喜欢的男孩子实在是有点笨,也有点傻,时常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也曾经屡次让她心灰意冷得想要放弃。值得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困顿的东西莫过于爱情与梦想,梦想于她而言唾手可得,于是爱情自然要给她多一分的跌宕。

  但喜欢这种事情要讲什么道理呢。

  嘉月想,就算是真的要翻起旧账,从前的她也只觉得他真的好蠢,竟然连女孩子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都看不出来。

  那埋怨里也是因他被欺骗而招致的心疼居多,反倒从没有恼过他意志不坚定、背叛革命,竟然能被人捷足先登。

  说起来,她是真的很讨厌白薇,因为她撒谎,心术不正,但最讨厌的,还是她对他不真心。后来那一耳光没有扇下去,过后她不是没有和男朋友赌过气,可男孩子反倒手足无措地先来哄她。

  打人不好的,他支支吾吾地说,我、我知道你很好,所以……所以才不希望你为了我做不好的事。

  他明白她是想给他出气,可他的嘉月是薄雾山岗上高高盛开的玫瑰花,他愿意用一切来证明她的矜贵难得,又怎么舍得她为了自己,沾上一丁点儿尘世的泥泞?

  他们说她跋扈、傲慢、娇纵,但在他的眼里,那是她必然得到的呵护,她的善良和坦率都如同四季普照的晴辉,让他的世界变得和从前截然不同,他当然理应为此付出。

  嘉月从前不太懂他固守的那些东西,其实现在也不太必要去懂,可他想要传达的内容也很简单,无非是一点因她而生,却被他久久藏匿于心,不肯轻显端倪的珍惜。

  

  距离他们约定好的时间已经很近了,她仍在因为一副耳环而伤神。

  她取下那对名贵的珍珠贝母,重新换了一对款式清新的琉璃铃兰,这下似乎顺眼多了——

  好吧,那就这样吧。嘉月拎上自己的包包转身出门,边想,反正笨蛋直男再怎么夸她,也只能夸出一句呆头呆脑的“好看”来。

  其实一直以来,如果他们出去约会的话,她真的鲜少让他久等,只是今天不太一样,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理应恃宠而骄,仗爱拿乔,让他尽情等待她的盛装出席。

  谢天谢地,现在的嘉月已经能够理直气壮地笃信,他一定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

  她的男朋友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当他说喜欢的时候,眼里就一定完完整整只有她一个;而当他想对她好的时候,不管多么笨拙,也就一定会竭尽全力对她好。

  他曾经让她难过得要命,可他自己也走过歧路,受过伤,被人欺骗,所以现在他们在一起,过去的那些亏亏欠欠就都变得不值一提了,两颗真心的分量一定是等同重的。

  

  当然,还有更多浪漫的秘密藏匿在他人的口中。

  乐冬冬在一早的微信里就已经神神秘秘地告诉过她,说侯兄为她准备了一份特别用心的礼物。

  嘉月矜持地哼了一声:你又知道了?

  我怎么不知道啊,好友在那头大呼小叫,我可是他的军师好不好。

  好吧,如果乐冬冬是军师的话……想到她一言难尽的审美,嘉月有些哭笑不得,觉得自己还是别对这份生日礼物抱太大的期望才好。

  可是事实上,早在几天之前,她就已经从自己那位笨蛋男友的校服口袋里发现过一张戒指的采购小票了。

  

  她是聪明又优秀的女孩子,但在感情上始终不算剔透,纵然有志在必得的勇气,可总是对自我的信心大于对恋人的信心。

  所以嘉月从前一直觉得,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呀,我喜欢你,如果你不知道的话,这不能怪你,但如果你知道了,那你就是我的。

  她又不讲什么大小姐的矜持,因为吃过“来迟一步”的亏,故而从今往后面对想要的东西,都是堂堂正正去争去取。

  但后来,她喜欢的男孩子也捧给他一颗温柔的真心,她才知道,原来浪漫是爱的本能反应。

  她忍不住在心里偷偷地嗔,想着他真的好笨啊,怎么到了现在还是这么笨,到底明不明白送女孩子戒指是什么意思呢?

  那一个小小的圆环,是用来圈定余生的。

  可是就算不明白也没关系,他既然愿意送给她,她也就愿意戴上,本意也好,歧义也好,到时候所有人都会知道,她的男朋友真的特别特别喜欢她。

  不过这本来也就是事实——

  她可无心向谁炫耀。

  

  嘉月下意识往咖啡厅的玻璃门上照了一眼,最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反光中照映出来的女孩依旧高贵漂亮又优雅,在这个方面,老天似乎从始至终都厚爱于她。

  可她知道,这些都只是不值一提的标签。

  毕竟,如果喜欢就能酿造可爱的话,那么她在他的眼中。一定已经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了。

  她推门而入,风铃声叮咚作响。

  然后她毫不意外地看到,她喜欢的男孩子,已经在此等待了她许久的男孩子,瞬间就眼睛发亮地站了起来。

  

  “嘉月,这里。”

  

  嘉月忍不住抿起了唇角。

  她想象着自己待会儿要用什么样的表情来接过他送给自己的戒指。

  是高兴的,感动的,还是从容的,淡然的。

  但其实这又有什么区别呢?

  因为喜欢和爱都是藏不住的种子,她的眼睛一定会出卖她。

  

  ——她朝他走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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