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袭警?依哪条法?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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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为一个天生体寒的人,老实说,我其实并不太喜欢冬天。
冬天意味着寒风和飘雪,也意味着怎么都暖不起来的手脚。呼吸间涌出来的气体会凝成恼人的白雾,窸窸窣窣的静电则在头发丝上和毛衣走针的纹路里反复游走,谨慎地蓄势待发,只等着“噼啪”炸个痛快。
所以每到冬天,我都要哆嗦着冰凉的手脚,贴满一身的暖宝宝,再戴上厚厚的口罩和防静电手套,把自己裹得像只笨拙的熊。
而和先生在一起之后,这样的症状也并不见好转。
许是被他日复一日娇惯,我对严寒的畏惧,反倒变本加厉起来。
于是这一年的冬天,突然就变得格外难熬了。
二、
先生回家不爱走门,爱攀窗。
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大多也是满屋子寻我,再凑过来把我抱进怀里,温存一小会儿。
无数往事加身,让他始终不爱开口言情,就连一句告白都弯弯绕绕地迟来了七年。然而心头知情,他也总是下意识地想要触碰我。拥抱,亲吻,都坦荡得令人心悸。
他的怀抱时常是暖的,带着风的气息,春日里染着花香,夏天是草木扶疏的干爽,秋天则有薄露清新的凉,这都让我很贪恋。
可如果是在冬天,驭风回来惹上的一身寒气,就不那么让人好受了。
三、
但我又实在舍不得推拒他的拥抱。
于是某一天被他抱了个满怀的时候,我借此和他商量,说大冬天的,外面寒风刺骨,回家能走门就走门,不要乱用evol了吧。
先生语意不明地“嗯”了一声,手下动作一松,显然是不高兴了。
这男人有话不说的毛病真是要命。
我只好一把拽住他环在我腰上的手,往他怀里滚了滚,讨好道:“我又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真的很冷。”
“你很怕冷?”他问。
“以前倒不是很怕,”我说,“但你对我这么好,现在我是小公主,一点冷也受不得啦。”
他听罢立刻笑了笑。
“好,”这下语气都轻柔了起来,“都听你的。”
四、
先生其实是个很好哄的人。
在我面前的时候,他几乎不怎么表露自己的意志,我说好的,就定然是好的,我说不好的,他也下意识否定,纵容到毫无原则。
于是我说我怕冷,从此之后簇拥在我身边的风,即使在老冬,也都是和煦的了。
五、
为此我很得意。
从前我觉得,先生的evol虽然帅,但比起实用性,其实是更适合装逼的。
即使他一天总有一半时间在天上飞来飞去,可堂堂市局警花,明明骑上机车照样也能闯风穿雨,还更加英俊潇洒。
直到他为我将寒冬灌满了春风。
纷飞的雪花都成为了三春的扬花。
他的evol和他一样,突然就变得无穷温柔起来。
但他从不曾为此向我邀功,仿佛这他来说只是一件不足为道的小事。
——虽然的确也只是一件小事。
可我没有告诉他的是,那时候的他站在风里,真的太令人心动了,就像命运送我的一道谜题。
哪怕只为投桃报李。
我也诚恳发誓,我真的愿意用尽一生去解答。
六、
顾梦和我一起喝下午茶的时候,突然感叹道:“我以前真是不知道,白警官看着是个纨绔公子哥,其实这么铁血柔情。”
“有吗?”我一阵心虚,生怕她发现我身边的风场不对劲了。
“怎么没有,”但她只是漫不经心提起旧事,“有一回下雨他撑伞来接你,那时候你还没有下班呢,我在楼下碰到他,问他怎么不上楼,他说他不想打扰你工作,就站在雨里等着,那背影真是……啧啧,我说老板,你老公这么帅,我真的觉得你应该多把他带出来溜溜,为广大女同胞谋谋福利。”
“靠,”我立马威胁道,“我警告你啊,不许觊觎我老公。”
顾梦闻言就白了我一眼:“哪敢觊觎,就看看也不行吗?”
“还有一回,你估计不知道,”她想了想,又说,“去年还是前年的事了,好像是华锐的李总那边下了什么幺蛾子指令,我们全公司一起加班加到昏天黑地,那时候你们还没在一起吧,上午你没撑住去补觉了,白警官刚好来找你,安娜姐要去喊你起来,他也不让,就站在旁边看了你一会儿,真的只是看着。”
“那时候我还想,你真是不开窍,”说完她还叹了一口气,一股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白警官对你的意思都那么明显了,你怎么还好意思吊着人家。”
但我仔细回忆了一下,着实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你们怎么也没人跟我说。”我有些窘迫。
“都是小事呗,”顾梦抿了一口杯中的奶茶,“再说了,白警官对你不是一直都那么好,要不是今天提到了这一茬,也没必要单拎出来说呀。”
我听她说得甜蜜又心酸,好半天才嘟囔出一句:“他怎么这样啊。”
七、
也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我先生。
按理来说,他向来喜欢我乖一点。
他喜欢我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不挑食,多加衣,扎起头发,少宅在家。如果说话的时候再黏黏他,他就会更高兴了。
但我又不是乖乖的性子,偏要皮他。他似乎也无奈又纵容,是乐在其中的。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曾经偶然知道了一些高中时候的那些事,比起心疼,到底遗憾居多。
遗憾没有见到少年时候的他,遗憾让他一个人孑然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因为按照他的性子,我或许永远也会不知道,在我们分别的那几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从当年不羁的少年人,变成如今这样敛然的,过日子的良配。
我不会知道银杏树下的心动,不会知道那年的风中的故事,不会知道那段我怎么也弹不好的钢琴调子,曾经宿命般地救过一个人。
但我知道,我真的特别爱他。
我想早一点和他重逢,就算没有早一些也没关系。
因为不管什么时候再见,我猜,我还是会在好久不见之后,对这样的他一见钟情的。
八、
这时候,我突然就特别特别想回家。
回到我们两个共同的家,房产证上并排写着两个名字,门口养着他种下的矢车菊和满天星,沙发布是我亲自挑选的小碎花,窗口涌进来的风吹拂过我们,就像我十六岁,他十八岁的那一年。
“你下班了吗?”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没忍住,摸出手机给先生发短信。
那边的回复来得很快:“马上。”
“那顺路来接我?”
“好。”
我慢吞吞地打字:“今天,带我飞回去吧?”
九、
半小时后我们回到家里,这一次,我总算领略到了一点他总爱跳窗的乐趣。
只可惜也照例手脚冰凉,冷得不行了。
先生看我哆嗦,立刻蹙起眉头:“下次打车回来。”
“我才不要呢,”我挂在他的脖子上,蜷进他怀里哼哼,“我喜欢你带我飞。”
他叹了一口气,拥住我说:“怕冷就别胡闹了。”
胡闹。可不是个好听的词。
我最不喜欢他总拿我当小姑娘了。
于是白太太决定行使某些成年人既得的权利,直截了当地剥起他的毛衣,沿着他的腰线,把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
半是为了取暖,半是为了恶作剧地去挠他的腰。
先生来不及反应,让我得逞,滚烫的皮肤很快落进了我的掌心里。
原本我真的是想冻他的,可才刚刚动作,指尖就触到了一条细细的疤痕。
这样的伤痕,他的身上并不少见。
那到底来自沙漠还是在雨林,来自冻原还是险川,先生当然是不会告诉我的。可仅仅只是这么摩挲着它,我就突然有那么一点不舍得,让我冰凉的手心盖在上面了。
好在先生也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只不过这么迟疑了片刻,他已经把我的手腕捉住,并从衣服里拉出来,捧进了自己温暖的手心里焐着。
“你这是袭警。”他的声音里,还带着一些和这温情的动作一点儿也不搭调的好整以暇。
“是袭警呀,”但我理直气壮,“不过我是依法袭警的。”
当惯了执法者的他闻言就蹙起眉头:“依哪条法?”
——真是不解风情的男人。
十、
我只好无奈地踮起脚,凑过去亲他了。
“你这个笨蛋,”却仍是忍不住笑着呢喃,“当然是婚姻法。”
—完—